2018年建德市考試錄用公務員現場資格復審通知
根據工作安排,現將2018年建德市考試錄用公務員現場資格復審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對象:入圍面試或體能測試的考生。(具體名單見浙江省公務員考試錄用系統)。
二、時間: 2018年3月15日(周四)上午8︰30至11︰30 下午13︰30至17︰00
三、地點:建德市社會保障服務中心負一樓【建德市新安東路298號(新廣場原審批中心)】。
四、注意事項:
考生需提供材料:
1、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應提供學校核發的就業推薦表、教育部學生司制發的《全國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省外高校可持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制發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戶口簿(或印有本人戶口信息的戶口簿頁面)、身份證等以及報考職位所需的其他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應屆畢業生因學校原因或單位簽約蓋章等原因無法提供就業協議書的,由本人提供書面說明。
2、社會人員,應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簿(或印有本人戶口信息的戶口簿頁面)、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等以及其他報考職位所需的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專科崗位涉及浙江省生源的另外提供高中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除上述材料外,留學人員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委培生須提供委托培養單位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大學生“村官”應提供服務地縣級組織部門出具的服務滿2年、考核稱職和是否在服務崗位的證明;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人員應提供全國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項目管理辦公室頒發的《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志愿服務證》及與省級項目辦簽署的“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招募協議書”;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欠發達地區計劃”人員應提供由浙江省大學生志愿服務欠發達地區計劃項目管理辦公室頒發的《大學生志愿服務欠發達地區計劃志愿服務證》;報考鄉鎮(街道)機關專職人民武裝干部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退役士兵應提供《退役士兵證》;參加2017年國家司法考試的人員,須提供設區的市級司法行政主管部門出具或司法部網站下載打印的2017年度國家司法考試成績通知單;報考要求具有2年基層工作經歷職位的人員,應提供相應的勞動(聘用)合同及養老保險繳費等有關基層工作經歷的證明材料。
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相符的,不得參加面試。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視作放棄面試。
考生本人因特殊情況不能參加現場資格復審,確需委托他人辦理的,提交復審材料時須同時提交考生本人簽名的書面委托書以及受委托人身份證復印件。
注:不再另行發放書面資格復審通知書。
中共建德市委組織部
建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8年3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