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寧波慈溪市鎮(街道)所屬事業單位面向大學生村官“亮績擇優”考核招聘1人公告
根據《關于進一步加強大學生村官工作的實施意見》(浙委辦〔2012〕121號)文件精神,經研究,決定面向大學生村官“亮績擇優”考核招聘鎮(街道)所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鎮(街道)所屬事業單位鄉鎮管理崗位1名。
二、招聘范圍、對象和條件
1.在我市所轄的村(社區)任滿兩個聘期(截止2015年3月20日)、目前在崗的大學生村官(包括2011年以前選聘到社區工作和2006年之前我市自行選聘后納入省委組織部統一管理的在崗大學生村官)。
2.女性年齡在40周歲以下(1975年3月20日以后出生),男性年齡在45周歲以下(1970年3月20日以后出生)。
3.擔任村(社區)黨組織、村委會(社區居委會)(以下簡稱“兩委”)副職及以上職務滿3年、歷年考核均為稱職及以上,或擔任村(社區)“兩委”委員職務滿6年、歷年考核均為稱職及以上且有兩次及以上為優秀等次。
村(社區)“兩委”任職時間的計算包括聘期內和留村(社區)任職期間,可以累計;通過換屆選舉擔任村(社區)“兩委”委員職務的,因村(社區)組織提前換屆導致大學生村官任職滿1屆但未滿3年的,按3年計算。
4.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
三、招聘辦法和程序
(一)報名
采取現場報名方式。報考者于3月27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4:30)到市人力資源交流中心(市北三環東路1999號)三樓報名,并接受資格審核。報名時隨帶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亮績擇優”考核招聘鎮(街道)事業人員報名表》(附件1)、身份證、畢業(學位)證書、任職文件、大學生村官任職期間的年度考核材料、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照1張等,以及符合經歷業績評價體系計分的各類榮譽、“兩代表一委員”任職等證明材料。報名合格者于4月9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4:30)到市人力資源交流中心618室領取準考證。
經資格審查后,如符合該職位資格條件的報名人數比例少于1:2的,取消招聘計劃。
(二)能力測試
能力測試由寧波統一組織,考點設在寧波市區。時間為4月11日,能力測試主要測試內容為綜合知識和基層實際工作案例。報考人員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有效期內的第二代身份證,按準考證上記載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能力測試。
能力測試滿分100分,合格分數線60分。在合格人員中,根據招聘崗位報考人員測試成績,按照招聘計劃數1:2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次序確定答辯比選對象。答辯比選對象不足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
(三)業績評價
由市組織人社部門統一組建評審組,運用《經歷業績評價指標體系》(附件2)對答辯比選對象進行業績評價,評價指標包括經歷指標(學歷學位、任職經歷等)、業績指標(年度考核、榮譽情況)和“兩代表一委員”任職情況等,滿分為100分。
(四)答辯比選
答辯比選工作由市組織人社部門統一組織。先由答辯比選對象按照報考崗位職責要求談履職目標、工作思路,并進行自我評價,時間不超過10分鐘;然后結合目標崗位和大學生村官工作回答2個問題,時間不超過20分鐘(含思考時間)。評委可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追問。答辯比選滿分100分,60分為合格分。
答辯比選實施2天前,書面確認不參加答辯比選的,在能力測試合格分數線上線人員中按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予以遞補。答辯比選實施前2天內決定不參加比選的,或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比選而空缺的答辯比選名額,將不再遞補。
答辯比選后,在答辯比選合格人員中,按照能力測試成績占30%、業績評價得分占30%,答辯比選得分占40%的比例,合成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數1:1比例確定體檢、考察對象。若綜合成績相等則以能力測試成績高者排位在前。
(五)體檢和考察
體檢和考察工作由市組織人社部門組織實施。體檢參照寧波市當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體檢標準及規定執行。體檢合格者進入考察。主要對考察對象的工作實績、群眾滿意度和處理基層工作的能力等進行綜合評價。有《關于修訂<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有關條款的通知》(浙人社發〔2014〕149號)第一條規定不宜錄用為公務員情形的,考察結論為不合格。
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者、放棄考察或考察不合格而空缺的崗位不再遞補。
(六)公示
考察合格人員為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慈溪人才網上公示7天。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的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按規定辦理聘用等相關手續,試用期半年。對反映的問題影響聘用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截止公示結束之日,以后因故造成招聘計劃空缺的崗位不再遞補。
擬聘用人員接到報到通知后,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者,取消聘用資格。試用期滿后,經考核不符合崗位聘用條件的,解除聘用合同。聘用人員如戶籍性質仍為農業家庭戶的,必須在試用期或執行初期工資期間,辦理農轉非遷戶手續;沒有辦理的,在試用期或執行初期工資期滿時,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事項
1.報考人員不能用新、舊兩個身份證號同時報名;報名與考試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參加能力測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有效期內的第二代身份證,否則不得進入考場。
2.經本次招聘進入事業單位的,不再保留大學生村官身份,需繼續留村(社區)工作3年。繼續留村(社區)工作期間按大學生村官相關制度進行日常管理。薪酬待遇按事業單位工資制度執行,其中聘用人員的崗位聘任及崗位等級的核準,按我市現行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有關規定執行。首聘期間不得交流到其他事業單位。
3. 未被錄用的大學生村官,或符合考核招聘條件但未報名參加這次考核招聘的大學生村官,以及任滿兩個聘期且女性年齡超過40周歲、男性年齡超過45周歲的大學生村官,不再納入大學生村官管理,不再享受大學生村官考核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相關政策。
政策咨詢電話:0574-63981308;
監督電話:0574-63980629。
上述電話請在工作時間聯系。
本公告及其他未盡事宜由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原標題:2015年慈溪市面向大學生村官“亮績擇優”考核招聘鎮(街道)所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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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慈溪市委組織部
慈溪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5年3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