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華公務員考試
2021年金華永康市公務員考試資格復審通知
http://www.ikeluosi.com 2021-02-24 來源:浙江省公務員考試錄用系統
2021年永康市各級機關單位考試錄用公務員資格復審通知
各位入圍面試、體(技)能測評的考生:
根據《2021年永康市各級機關單位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規定,面試或體(技)能測評前,要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合格者,參加面試或體(技)能測評。報考公安執法勤務類職位、行政執法類職位中的綜合執法職位、鄉鎮機關專職人民武裝干部職位的人員要求體(技)能測評達標。現將資格復審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時間地點
各職位的資格復審時間地點安排詳見附件2。
參加資格復審人員須佩戴口罩,持有綠色健康碼,體溫在正常范圍內,并填寫個人健康申報表和考生承諾書(附件4)。若防疫工作有新要求的按新要求執行。
永康市公務員局聯系電話:0579-87101452。
二、資料提供
1.《面試考生情況登記表》一式二份(附件3),注意:表格粘貼近期免冠1寸正照,考生簽名必須由本人手寫。
2.2021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應提供學校核發的就業推薦表、教育部學生司制發的《全國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省外高校可持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制發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戶口簿(或印有本人戶口信息的戶口簿頁面)、身份證以及報考職位所需的其他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社會人員(含2019年、2020年普通高校畢業生)應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簿(或印有本人戶口信息的戶口簿頁面)、畢業證書、學位證書以及報考職位所需的其他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2021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因學校原因或單位簽約蓋章等原因無法提供就業協議書的,由本人提供書面說明。
戶口簿需復印有具體家庭住址及本人戶口信息的頁面。
除按上述要求外,以下人員還要求提供相關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留學人員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委培生(定向生)須提供委托培養單位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資格復審前,中小學教師應書面報告所在學校。若未按要求報告的,由本人與學校協商解除聘用關系后才能辦理公務員錄用手續。
報考鄉鎮機關專職人民武裝干部等職位的普通高校畢業生退役士兵應提供《退役士兵證》。
參加2020年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的人員,須提供設區市市級司法行政部門出具或從司法部網站下載打印的2020年度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成績通知單。
3.另提供近期免冠1寸正照2張(背面注姓名、報考單位)。
4.委托他人代為資格復審除需提供考試公告規定的資料外,還需提供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證原件、復印件及委托書。委托書需親筆簽名并加按手印(附件5)。
三、注意事項
資格復審開始前48小時以內,報考人員確認不參加資格復審的,相關職位不再遞補。
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的,不能參加面試(體能、技能測評),相關職位不再遞補。
四、通知書發放
對資格復審合格者當場發放《面試通知書》,其中報考公安執法勤務類職位、行政執法類職位中的綜合執法職位、鄉鎮機關專職人民武裝干部職位的人員發放《體(技)能測評通知書》。面試具體時間及地點見面試通知書。
附件2《資格復審時間地點安排》
附件3《面試考生情況登記表》
附件5《委托書》
永康市公務員局
2021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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