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陽市2021年基層衛生人才定向培養招生(招聘)公告
根據浙江省衛健委、發改委、教育廳、財政廳、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開展2021年基層衛生人才定向培養工作的通知》(浙衛辦〔2021〕25號)有關規定,現就2021年醫學定向培養招生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生計劃數共計24人。
1、本科層次臨床醫學專業15人,定向基層醫療衛生單位;
2、本科層次預防醫學專業5人,定向基層醫療衛生單位;
3、本科層次中醫學專業4人,定向基層醫療衛生單位。
委 托 學 校 |
專 業 |
選 考 科 目 |
層 次 |
學 制 |
名 額 |
溫州醫科大學 |
臨床醫學 |
化學、生物2門科目均需選考 |
普通類提前批 |
五年 |
2 |
溫州醫科大學仁濟學院 |
臨床醫學 |
化學、生物2門科目均需選考 |
普通類提前批 |
五年 |
8 |
杭州醫學院 |
臨床醫學 |
化學、生物2門科目均需選考 |
普通類提前批 |
五年 |
5 |
浙江中醫藥大學 |
預防醫學 |
物理、化學、生物3門科目中選考一門即可 |
普通類提前批 |
五年 |
2 |
杭州醫學院 |
預防醫學 |
物理、化學、生物3門科目中選考一門即可 |
普通類提前批 |
五年 |
3 |
溫州醫科大學仁濟學院 |
中醫學 |
物理、化學、生物3門科目中選考一門即可 |
普通類提前批 |
五年 |
4 |
合計 |
24 |
二、招生對象
2021年報考普通高校,立志為東陽市基層衛生健康事業服務的東陽籍考生。
三、招生程序
2021年,我市定向培養招生錄取工作按照“信息公開,擇優選拔,協議錄取”的原則,本科定向培養錄取均安排在普通類提前錄取,最低投檔成績不低于新一段線。具體流程如下:
(一)填報志愿
符合條件的考生按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有關規定填報志愿,考生須符合專業選考科目要求,且只能在第一高校志愿、第一專業志愿填報此類定向招生相關高校專業,否則志愿無效。
(二)劃取上線考生
省教育考試院根據“志愿優先、高考成績從高到低”原則,按招生計劃1:1.2比例,將上線考生名單提供給招生高校。招生高校將相應名單分發至市衛生健康局。
(三)組織體檢
市衛生健康局根據招生高校提供的名單組織考生按事業單位招聘要求進行體檢。考生如對體檢結果有疑義應當立即提出復檢要求,否則視作放棄。復檢將盡快安排且只能進行一次,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對體檢合格考生,按志愿優先、高考成績從高到低原則,根據招生計劃數按1:1確定定向培養考生,并在本市范圍公示3天。
(四)簽訂協議
公示無異議的,由市衛生健康局商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按照高考成績從高到低原則與符合擇優招收條件的考生簽訂定向培養就業協議和個人信用承諾書,并將已簽訂協議考生名單報至招生高校。因考生放棄、戶籍不符、體檢不合格等原因造成計劃缺額的,按缺額計劃1:1比例由省教育考試院補充提供考生名單,并按相應程序進行招錄。
(五)錄取
各招生高校在相應批次招生工作開始之前,將報送的已簽訂協議考生名單報省教育考試院。省教育考試院按名單投檔,由招生高校按有關規定錄取。
(六)備案
錄取工作結束后,各招生高校將定向委培生名單抄送市衛生健康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
四、費用補助
經學校正式錄取并已簽訂就業協議和個人信用承諾書的臨床醫學、預防醫學、中醫學專業本科層次的定向培養學員,在校期間的學費、住宿費和生活費等按4.6萬元/5年/人標準給予補助,具體補助辦法在定向培養就業協議中明確。
五、就業與待遇
凡被錄取的定向培養學生按期畢業后,按定向就業協議回基層醫療衛生單位工作。服務期限至少為5年(不含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時間)。
無法按期畢業的、畢業后三年內未取得執業醫師資格證書的、未取得規范化培訓合格證書的,需承擔定向培養協議中規定的相應責任。相關違約、解約等內容在定向培養就業協議中明確。
本公告由市衛生健康局負責解釋,未盡事宜商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共同研究決定。
咨詢電話:東陽市衛生健康局 0579-86655803
東陽市衛生健康局 東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1年6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