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溪市衛健系統所屬部分醫療衛生單位編外人員招聘公告
根據工作需要,蘭溪市衛健系統所屬部分醫療衛生健康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用工性質為編外合同制用工,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基本條件
1.擁護黨的基本路線,遵紀守法,品德高尚,作風正派,熱愛衛生事業,具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有良好的團隊合作精神和較強的溝通能力。
2.具有崗位所需的專業理論知識和實踐操作能力。
3.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年齡截止至公告之日)。
4.近五年未受過黨紀政紀處分或未曾因犯罪受到刑事處罰的人員。
二、招聘崗位及要求:詳見附件。
三、報名程序
1.報名時間:2021年7月28日至8月11日。
2.報名材料:個人簡歷,畢業證書、身份證等證件原件及復印件,近期2寸彩照。
3.現場報名:
報考市人民醫院、永昌院區和水亭院區的到市人民醫院(城西院區)門診四樓1-4-005室(咨詢電話:0579-88669009);報考市中醫院的到市中醫院門診七樓人力資源科(咨詢電話:0579-88901006)。
五、考試方式、時間及地點
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直接進入面試,面試成績低于60分的不予錄用,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崗位計劃1:1確定體檢,如遇成績相同另行加試。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如果同一崗位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人數超過35人的先進行筆試,再按招聘人數1:3的比例,以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入圍面試人員。筆試成績不計入總分,只作為入圍面試的依據。
六、體檢、考察
面試合格人員參加體檢,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在該職位綜合成績高分到低分依次予以遞補。
對體檢合格人員按1:1的比例進行考察,放棄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從該職位綜合成績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考察標準參照國家公務員的有關考察規定執行。
七、聘用
被錄用人員應在錄用結果公示期滿后3天內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并報人力社保局備案。在規定時間不報到的作自動放棄處理,缺額人數依次遞補。
八、其它事項
1、報考人員在報名資格審查中提交的所有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凡提供虛假信息和材料獲取報考資格的,或有意隱瞞本人真實情況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和聘用資格。
2、聘用人員到達退休年齡不再簽訂用工合同,因社保繳費不足,不能辦理退休手續的,后續社保繳費由本人負責。
3、在一年內,同類崗位空缺的,可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進入體檢、考察、聘用等相關環節。
附件:蘭溪市衛健系統所屬部分醫療衛生健康單位編外人員招聘計劃
蘭溪市衛生健康局
2021年7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