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浙江省海寧市“英才聚潮城”事業單位引進高層次人才公告
為深入實施人才強市戰略,切實加大我市高層次人才引進和開發力度,經研究,決定開展2020年“英才聚潮城”事業單位引進高層次人才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引進計劃
本次“英才聚潮城”事業單位共計劃引進高層次人才(事業編制中層副職)32名。具體崗位要求詳見附件1。
二、引進對象及范圍
(一)原“985工程”、“211工程”高校(附件3)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學位)應往屆畢業生;
(二)已取得國(境)外位列ARWU、THE、U.S.News、QS世界大學排名最新榜單前200名高校(附件4)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學位)的留學回國人員,所學專業參照國內相關或相近專業所學主要課程確定。
定向培養生、委托培養生、在職攻讀學歷(學位)人員,以及網絡學院、成人教育學院和獨立學院畢業生不列入引進范圍。
三、資格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且未取得外國國籍或獲取國(境)外私人居留資格、長期居留許可等情況。戶籍不限。
(二)政治思想素質好,具有較強的工作能力和崗位適應力,有志于從事黨政和經濟、社會管理等工作,并有長期在基層工作的志向。
(三)本科生年齡在30周歲以下(1990年8月7日及以后出生);碩士研究生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5年8月7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齡在40周歲以下(1980年8月7日及以后出生)。
(四)2020年應屆畢業生須在2020年9月30日前取得崗位所要求的學歷(學位)。
(五)留學人員須在2020年8月7日前取得經過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崗位所要求的學歷(學位)。
(六)崗位有工作經歷要求的,計算時間截止到2020年8月7日,在全日制學校就讀期間參加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不能作為工作經歷。
(七)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八)符合引進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納入本次高層次人才引進的范圍對象:
1.有失信人記錄、治安刑事處罰記錄,在校就讀或工作期間受過處分的;
2.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紀檢監察機關或者司法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或受黨紀、政紀處分未滿處分期限的;
3.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應當回避的人員;
4.現役軍人和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在讀學生;
5.已錄用到我市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在崗人員;
6.具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四、引進程序和辦法
“英才聚潮城”事業單位引進高層次人才工作貫徹公開、擇優、平等、競爭的原則,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按照發布公告、報名、資格初審、資格復審、考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網上報名
時間:2020年8月7日9時至8月14日17時。
應聘人員登錄“英才聚潮城”報名平臺(http://jrrp.jiarrc.com/project/15231)并注冊個人真實信息后,選擇崗位進行報名,每位應聘人員限報一個崗位。僅注冊不報崗位,視為無效報名。
報考人員要仔細閱讀誠信承諾書,按崗位要求和網上報名系統提示,如實、準確、完整地填寫有關信息,并上傳以下報名資料:
1.有效期內二代身份證原件掃描件;
2.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學位證書原件掃描件(留學人員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3.獲得獎勵榮譽證書原件掃描件;
4.其他能證明符合報考崗位要求的材料掃描件。
(二)資格初審
時間:2020年8月7日至8月15日。
應聘人員可上網查詢結果及未通過初審的理由。通過初審的不能再報考其他崗位;未通過資格初審,但仍在網上報名期限內,可再次報名并接受資格審查。
引進人才計劃數與入圍考試人數原則上不低于1:3。未達到1:3的崗位,經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同意,可根據實際情況適當降低比例、核減計劃或進行調劑。
資格初審合格人數達到引進人才計劃數10倍及以上的崗位,根據學校排名、學歷(學位)、獲得榮譽等情況,按引進人才計劃數1:10比例擇優確定入圍考試人員名單,并向入圍人員發送考試通知書。
考生在2020年8月20日9時至8月21日17時登錄“英才聚潮城”報名平臺(http://jrrp.jiarrc.com/project/15231)查看入圍情況。確認入圍的考生在報名系統中自行下載考試通知書,并在線確認參加考試。
(三)資格復審
考試前進行資格復審。應聘人員需提供報考崗位要求的材料原件和復印件到指定地點進行現場資格復審。材料不全或所提供的材料與報考崗位資格條件不相符的,不能參加考試。應聘人員未在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視作放棄考試。
(四)考試
考試采用面試的方式進行。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分為75分。面試合格的,根據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引進人才計劃數1:1確定體檢、考察對象。現場資格復審和考試時間暫定在8月底,具體以考試通知書為準。
若面試成績相同出現入圍體檢、考察人數超出引進計劃數情形的,采取加試的方式確定最終排名。
(五)體檢、考察
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考察參照《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2013〕2號)標準執行。
對放棄體檢、考察資格或體檢、考察不合格的,可在相應崗位面試合格人員中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確無合適人選的崗位也可空缺。
(六)公示聘用
對體檢、考察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在潮鄉黨建網、海寧市人才網、“潮鄉先鋒”微信公眾號公示5個工作日。
公示無異議或反映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擬聘用人員公示后,經查實有影響聘用情形的或自愿放棄聘用資格的,原則上不再遞補。如確有需要的,工作領導小組可根據實際情況決定遞補,遞補人員的體檢、考察、公示等按上述規定執行。
五、新冠肺炎防控要求
根據疫情防控工作有關要求,參加本次考試的考生應在考試前14天(8月15日前)申領浙江“健康碼”(可通過“浙里辦”APP或支付寶辦理)、申報國內疫情中高風險地區或境外旅居史。
(一)“健康碼”為綠碼且健康狀況正常,經現場測量體溫正常的考生可參加考試。
(二)以下情形考生經排除異常后可參加考試:
1.“健康碼”非綠碼的考生,須提供考前7天內核酸檢測陰性的證明材料方可參加考試。
2.“健康碼”非綠碼的考生,以及考前14天內有國內疫情中高風險地區或國(境)外旅居史但無“相關癥狀”的考生,須提供考前7天內核酸檢測陰性(或既往血清特異性IgG抗體檢測陽性)的證明材料,方可參加考試。
3.“健康碼”非綠碼的考生,以及考前14天內有國內疫情中高風險地區或國(境)外旅居史且有相關癥狀的考生,須在我市定點醫院進行診治,并提供考前7天內2次(間隔24小時以上)核酸檢測陰性證明材料,方可參加考試。
4.既往新冠肺炎確診病例、無癥狀感染者及密切接觸者,應當主動向本次高層次人才引進工作考務辦公室(聯系電話:0573-89232701)報告。除提供考前7天內2次(間隔24小時以上)核酸檢測陰性證明材料外,還須出具肺部影像學檢查無異常的證明,方可參加考試。
5.“健康碼”為綠碼但出現發熱(腋下37.3℃以上)、干咳、乏力、咽痛、腹瀉等任一癥狀的考生,應當主動到定點醫院檢測排查,核酸檢測陰性,可在防控措施完善到位的情況下參加考試。
(三)有以下情形的,將影響參加考試:
1.按以上規定須提供相關證明材料但無法提供的,不得參加考試。
2.仍在隔離治療期的新冠肺炎確診病例、疑似病例或無癥狀感染者,以及集中隔離期未滿的密切接觸者,不得參加考試。
(四)其他要求。
1.資格復審時,考生應當如實申報考前14天個人健康狀態并填寫承諾書,承諾已知悉告知事項、證明義務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擔因不實承諾需承擔的相關責任并接受處理。凡隱瞞或謊報旅居史、接觸史、健康狀況等疫情防控重點信息的,不配合工作人員進行健康檢疫、詢問、查詢、送診等造成嚴重后果的,取消其應聘資格;涉嫌違法犯罪的,移交有關機關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2.參加考試的考生應自備一次性醫用外科口罩。“健康碼”非綠碼、既往新冠肺炎感染者考試期間須全程戴口罩。其他考生通過考點入口時應戴口罩,在考場內自主決定是否戴口罩。考試期間若出現相關癥狀者,應立即戴好一次性醫用外科口罩,做好個人防護。考生應當服從配合疫情防控要求和考試現場組織工作。經現場醫務人員確認有可疑癥狀的考生,應配合安排隔離或就診。
3.考生應當切實增強疫情防控意識,做好個人防護工作。考試前主動減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員接觸。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時應戴口罩,要加強途中防護,盡量與他人保持合理間距,途中盡量避免用手觸摸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物品,并及時進行手部清潔消毒。外省考生可依據自身情況提前來海寧做好準備。
公告發布后,疫情防控工作有新要求和規定的,將另行公告通知。
六、相關政策
(一)人事關系。本次引進高層次人才為事業編制中層副職,由中共海寧市委組織部、海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分配,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首次聘用期限為三年,試用期按相關規定執行。
(二)薪資待遇。引進人才按照我市事業單位標準發放工資。符合我市人才引進政策的可按規定享受。
(三)職業發展。引進人才實行年度考核制度。考核優秀的納入我市優秀年輕干部培養規劃,根據工作需要和干部選拔任用資格條件,可優先提拔使用,符合公務員調(選)任條件的,可按規定程序調(選)任為公務員,相關福利待遇按規定執行。
引進人才聘用期滿后,考核合格但表現一般的,參照所在單位一般工作人員辦理聘用手續;考核不合格或發生違法違紀等不良行為的,予以解聘。
七、其他事項
(一)應聘人員在報名、資格復審中提交的所有信息和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凡提供虛假信息和材料獲取報考資格的,或故意隱瞞本人真實情況影響聘用的,一經查實,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二)本次高層次人才引進工作不收取任何費用。對通過資格初審并前來海寧參加考試的人員,給予相應的交通補貼。補貼標準:嘉興市外浙江省內的500元,浙江省外的1000元。
(三)本公告未盡事宜由中共海寧市委組織部、海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咨詢服務電話:0573-89232701、89232808、87287861
咨詢服務時間: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監督舉報電話:0573-87287610
附件1.2020年浙江省海寧市“英才聚潮城”事業單位引進高層次人才職位表
附件4.ARWU、THE、U.S.News、QS世界大學排名前200名高校名單
中共海寧市委組織部
海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0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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