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海寧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面試前資格復審及入圍面試人員名單公告(第3號)
2020年海寧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筆試成績已經揭曉,報考人員可登錄浙江省通用招聘網報平臺(http://qssy.zjks.com)查詢本人的筆試成績及所報考崗位的排名。
根據《2020年海寧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規定,各招聘崗位入圍面試人員名單已經確定,現予以公布(詳見附件1)。面試前,招聘單位將對面試對象進行現場資格條件復審,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資格復審時間、地點
時間:2020年8月19日(周三)9:00--15:00(中午不休息)。
地點:海寧市人力資源市場(海寧市海州東路548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2號樓底樓)。
根據疫情防控要求,進入院內需要出示浙江或嘉興“健康碼”和測量體溫,非綠碼或測量體溫超過37.3℃以上的不能進入資格復審場地內。
二、資格復審所需材料及要求
請入圍資格復審的考生自行下載并如實填寫《2020年海寧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入圍面試人員回避關系報告表》(見附件2)和《個人健康承諾書》于資格復審當天交招聘單位工作人員。入圍面試人員參加資格復審時還須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及復印件(含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護照(通行證)、社會保障卡、臨時身份證、公安部門出具的帶有本人照片并加蓋公安機關印章的戶籍證明)。
2.報考崗位所需要的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未取得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的提供學校核發的《就業推薦表》、教育部學生司制發的《全國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省外高校可持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制發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留學人員須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委培生須出具委托培養單位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
3.報考崗位所需要的專業技術資格證書等相關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4.報考面向大學生村官崗位的還需提供中共海寧市委組織部出具的服務滿2年、歷年考核稱職及以上和是否在服務崗位的證明;或提供中共海寧市委組織部出具的服務滿2個聘期、歷年考核稱職及以上和是否留村任職的證明(證明請于資格復審當天在復審處領取)。
5.報考專設面向退役軍人招聘崗位的還需提供退役證(轉業證)、本人的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
6.報考專設面向輔警招聘崗位的還需提供海寧市公安局出具的由我市公安機關直接管理、直接使用的,與公安機關或者第三方簽訂用工合同,協助公安民警開展警務輔助工作(膳食、保潔以及治安志愿服務除外)、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的人員;且連續在我市從事公安輔警工作2年及以上,表現優秀,目前仍從事公安輔警工作的證明(證明請于資格復審當天在復審處領取)、本人的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
7.報考專設面向殘疾人招聘崗位的還需提供相關證件、本人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
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符的,不得參加面試。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視作放棄面試。
考生如委托他人參加資格復審,需提供委托書。受委托人需隨帶本人有效期內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委托書、考生資格復審所需所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參加資格復審。考生通過資格復審后,憑本人身份證及資格復審通過材料當場領取《面試通知書》。
資格復審開始2天前(截止到2020年8月17日上午9時),若取得面試資格的人員確認不參加資格復審的,將按該崗位的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予以遞補。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或資格復審不合格而產生的空缺,不再遞補。
三、面試時間
面試定于2020年8月22日舉行,面試報到時間、地點等具體內容詳見《面試通知書》。
請各位考生保持通訊暢通,便于招聘單位能及時聯系考生。咨詢電話:0573-89232898。
附件1.2020年海寧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入圍面試人員名單
附件2.2020年海寧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入圍面試人員回避關系報告表
附件4.2020年海寧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資格復審流程圖
海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0年8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