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公布2021年嘉善縣各級機關單位考試錄用公務員入圍資格復審人員名單及有關事項的通知
2021年全省各級機關考試錄用公務員筆試成績已經揭曉,報考人員可登錄浙江省公務員考試錄用系統(網址:gwy.zjks.gov.cn)查詢本人的筆試成績及所報考職位的排名。
根據《2021年浙江省考試錄用公務員筆試成績查詢等事項的公告》和《2021年嘉興市各級機關單位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中規定的比例,2021年嘉善縣各級機關單位考試錄用公務員入圍資格復審人員名單已經確定,現予以公布(名單詳見附件1)。面試或體能測評前,招錄機關將具體開展資格復審。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資格復審時間及地點
報考嘉善縣公安局、嘉善縣綜合行政執法隊職位的考生,請于3月2日下午14:30-16:30到嘉善縣委黨校(嘉善縣人民大道818號)111教室參加資格復審,資格復審合格者方能參加體能測評。體能測評安排在3月3日進行。具體時間、地點及要求詳見資格復審后發放的《體能測評通知書》。體能測評結束后公布體能測評合格人員名單,并在體能測評合格人員中,按招錄公告規定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對象并發放《面試通知書》。以上職位出現不足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體能測評和面試對象。
報考其他職位的考生,請于3月10日下午14:00—17:00到嘉善縣委黨校(嘉善縣人民大道818號)111教室參加資格復審,資格復審合格后領取《面試通知書》。
二、資格復審需要準備的材料及要求
2021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應提供學校核發的就業推薦表、教育部學生司制發的《全國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省外高校可持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制發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戶口簿(或印有本人戶口信息的戶口簿頁面)、身份證以及報考職位所需的其他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社會人員(含2019年、2020年普通高校畢業生)應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簿(或印有本人戶口信息的戶口簿頁面)、畢業證書、學位證書以及報考職位所需的其他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2021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因學校原因或單位簽約蓋章等原因無法提供就業協議書的,由本人提供書面說明。
除按上述要求外,以下人員還要求提供相關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留學人員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委培生(定向生)須提供委托培養單位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
大學生“村官”應提供服務地縣級組織部門出具的服務滿2年、考核稱職和是否在服務崗位的證明;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人員應提供全國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項目管理辦公室頒發的《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志愿服務證》及與省級項目辦簽署的“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招募協議書”;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山區、海島、邊遠地區計劃”(原“大學生志愿服務欠發達地區計劃”)人員應提供浙江省大學生志愿服務山區、海島、邊遠地區計劃項目管理辦公室頒發的《志愿服務證》;
職位面向軍隊服役5年以上的普通高校畢業生退役士兵應提供《退役士兵證》;
參加2020年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的人員,須提供設區市市級司法行政部門出具或從司法部網站下載打印的2020年度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主觀題成績通知單。
資格復審開始前48小時以內,報考人員確認不參加資格復審的,相關職位不再遞補。
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的,不能參加面試(體能、技能測評),相關職位不再遞補。
資格復審對象另需自行下載并如實填寫《資格復審表》(附件2)、《公務回避關系報告表》(附件3)、《健康申報表》(附件4),于資格復審時交工作人員審核。
考生如委托他人參加資格復審的,需提供委托書(附件5)。受委托人需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考生資格復審所需所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參加資格復審。
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符的,不得參加面試。本人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視作放棄面試(體測)。
其他未盡事宜,詳見《2021年嘉興市各級機關單位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
附件:
1.2021年嘉善縣各級機關單位考試錄用公務員入圍資格復審人員名單.xls
中共嘉善縣委組織部
2021年2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