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公布2021年嘉興市南湖區各級機關考試錄用公務員入圍資格復審人員及有關事項的通知
2021年浙江省各級機關考試錄用公務員筆試成績已經揭曉,報考人員可登錄浙江省公務員考試錄用系統(gwy.zjks.gov.cn)查詢本人的筆試成績及所報考職位的排名。
根據《2021年嘉興市各級機關單位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下稱《公告》)規定,嘉興市南湖區各級機關考試錄用公務員入圍資格復審人員名單已經確定,現予以公布(詳見附件1)。面試或體能測評前,招錄機關要進行資格復審?,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資格復審、體能測評時間及地點
1.南湖區人民警察、南湖區綜合行政執法隊職位
資格復審時間:2021年3月3日(周三)7:30前(人民警察);2021年3月3日(周三)12:40前(南湖區綜合行政執法隊)。
資格復審地點:海鹽縣體育中心(新橋北路199號)。
體能測評時間:3月3日上午8:00開始(公安崗位);3月3日下午13:30開始(南湖區綜合行政執法隊)。
體能測評地點:海鹽縣體育中心(新橋北路199號)。
體能測評后,在合格人員中按《公告》規定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入圍面試人員并當場發放面試通知書(入圍面試人員名單另行公布)。咨詢電話:0573-83673566(南湖區公安分局)、0573-82227609(南湖區綜合行政執法局)。
2.南湖區其他職位
資格復審時間:2021年3月11日(周四)12:00-17:00
資格復審地點:嘉興市南湖區人民政府(嘉興市南湖區望湖路北門)7號會議室。咨詢電話:0573-82838068。
二、資格復審需要準備的材料及要求
請考生按照《公告》等有關規定準備好相關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自行下載并如實填寫《資格復審表、公務回避關系報告表》(附件2,須粘貼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個人健康承諾書(附件3),于資格復審時一并交工作人員。
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應提供學校核發的就業推薦表、教育部學生司制發的《全國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省外高校可持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制發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戶口簿(或印有本人戶口信息的戶口簿頁面)、身份證等其他報考職位所需的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應屆畢業生因學校原因或單位簽約蓋章等原因無法提供就業協議書的,由本人提供書面說明;
社會人員(含2019年、2020年普通高校畢業生)應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簿(或印有本人戶口信息的戶口簿頁面)、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等以及報考職位所需的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參加2020年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的人員,須提供設區市市級司法行政部門出具或從司法部網站下載打印的2020年度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主觀題成績通知單。
除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員還要求提供以下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留學人員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委培生(定向生)須提供委托培養單位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
三、其他要求
1.資格復審開始48小時前,相關人員確認不參加資格復審的,該職位筆試合格分數線以上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進行遞補。本人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的,不能參加面試(體能測評),相關職位不再遞補。
2.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符的,不得參加面試。本人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視作放棄面試。
3.考生如委托他人參加資格復審的,需提供委托書(詳見附件5)。受委托人需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委托書、考生資格復審所需所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參加資格復審。
4.資格復審工作嚴格按照《2021年浙江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和省市級機關公開遴選公務員面試疫情防控公告》中的相關要求執行,請考生如實填寫健康承諾書并于資格復審當天交給工作人員(詳見附件3、附件4)。
其他未盡事宜,詳見《2021年嘉興市各級機關單位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
中共嘉興市南湖區委組織部
2021年2月25日
附件1:2021年嘉興市南湖區各級機關考試錄用公務員資格復審入圍人員名單.xls
附件4:2021年浙江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和省市級機關公開遴選公務員面試疫情防控公告.doc
附件6: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方法及要求、標準等.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