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興市公安局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公告
一、招聘計劃
本次計劃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117名,其中:勤務輔警82名、文職輔警35名。具體招聘職位等要求詳見附表1。
二、薪酬待遇
聘用人員薪酬參照2019年度嘉興市全社會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120%的標準確定,實行崗位差異化、層級管理和績效考核的薪酬制度,并按規定繳納“五險一金”。
各崗位年均收入(不含單位繳納“五險一金”)參考如下:巡邏處突和技術技能崗位約為9.5萬元、交通管理崗位約為9萬元、接警查詢和監管看管崗位約為8.65萬元、窗口服務崗位約為7.8萬元、文書助理崗位約7.18萬元。今后每年薪酬待遇按照嘉興市公布的全社會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實行動態調整。
三、招聘條件
(一)基本資格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年齡18周歲至35周歲(1986年5月1日至2003年4月30日期間出生);
3.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品行端正,身心健康,熱愛公安事業;
4.具備大學專科以上文化程度和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工作能力,其中文職崗位要求具備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專業資質或專門技能;
5.具備招聘職位所要求的其它資格條件。
(二)資格條件放寬情形:符合基本資格條件的下列人員,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1981年5月1日以后出生),文化程度放寬至高中:
1.烈士、公安英模、因公犧牲和一至四級傷殘民警及因工(公)死亡、一至四級傷殘警務輔助人員的配偶、子女(無配偶子女的可為同胞兄弟姐妹);
2.部隊優秀退役士兵報考巡邏處突崗位;
3.具有國家級資質的特殊人才。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本人或家庭成員、主要社會關系人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者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2.本人或家庭成員、主要社會關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調查的;
3.受過刑事處罰或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編造、散布有損國家聲譽、反對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賭博受到處罰的;
6.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銷律師、公證員執業證書的;
8.被開除公職、開除軍籍或者因違紀違規被辭退解聘的;
9.從事警務輔助工作合同期未滿擅自離職的;
10.有較嚴重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11.其他不適宜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自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5月20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2.報名地點和咨詢電話:
(1)嘉興市南湖區雙園路102號特警支隊101辦公室;報名咨詢電話:0573-82617227。
(2) 嘉興市南湖區中山東路1156號交警支隊211辦公室;報名咨詢電話:0573-89977252。
考生可根據個人實際情況在上述地點選擇就近報名。
3.報名要求: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需正反面復印)、戶口簿(或戶籍證明)原件及復印件(人員索引頁及本人單頁);國家承認的大專及以上文化程度學歷證書原件、復印件,并提供《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中國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下載打印);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2張,填寫《嘉興市公安局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報名表》。
(二)體能測試
體能測試時間初定5月23日,具體以通知為準。體能測評標準參照招錄人民警察體能標準執行,年齡計算截止時間為體能測試當日。
1.巡邏處突崗位測試科目為“100米跑”、“1000米跑”、“俯
臥撐”、“立定跳遠”,四項體能測試成績折合成100分計入總成績。其中:崗位1占綜合成績的50%;崗位2占綜合成績的20%。體能測試合格成績為240分,體能測試不合格人員不得進入下一測試環節。體能測試成績參考標準詳見附表2。
2.交通管理、監管看管和文職崗位測試科目為“10米×4往返跑”、“縱跳摸高”、“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成績評定采用達標制,任意一項不達標的視為不合格,即被淘汰,不得進入下一測試環節。體能測試成績參考標準詳見附表3。
(三)筆試或技能測試
筆試成績(滿分100分)。其中:巡邏處突崗位1占比為綜合成績的20%;交通管理、監管看管和文職崗位占比為綜合成績的50%。筆試科目為綜合測試,內容包括基本法律知識、時政文史和寫作等(不指定參考資料或考試大綱)。
技能測試成績(滿分100分)。巡邏處突崗位2進行技能測試,測試內容為多旋翼無人機基礎飛行動作實操,技能測試成績占比為綜合成績的50%。
(四)面試
采用結構化方式進行,重點考察言行舉止、認知能力、邏輯思維、專業能力和儀表形象等。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分數為60分,面試不合格的,不得進入體檢環節。
面試成績巡邏處突崗位占比為綜合成績的30%,交通管理、監管看管和文職崗位占比為綜合成績的50%,綜合體能、筆試(或技能測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照1:3確定面試對象(其中,招聘計劃3人以上崗位,按1:2確定)。不足比例按實際人數確定。
(五)體檢
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照1:1確定體檢對象。出現分數并列時,以面試成績排名。
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招錄人民警察標準執行,除巡邏處突崗位1外,其它崗位視力可矯正。體檢費用由報考人員本人承擔。
(六)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按照1:1比例確定考察對象,考察要求參照招錄人民警察標準執行。
(七)公示與聘用
根據考察結論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并在嘉興市公安局門戶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3天。
經公示符合聘用條件的人員,由指定勞務派遣機構與聘用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合同期限一般為兩年、試用期為2個月。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予以解聘。
招聘對象在簽訂勞動合同前,如出現體檢、考察及培訓不合格或放棄的,則從相應崗位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綜合成績依次排序確定替補人選。
五、其他事項
(一)報考人員在報名資格審查中提交的所有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凡提供虛假信息和材料取得報考資格的,或有意隱瞞本人真實情況的,一經查實,取消報考資格。
(二)報考人員凡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各項測試、體檢的,視作放棄。
(三)各科目(體能、筆試或技能測試、面試)考核前需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件或相關證明材料。
(四)各考生要遵守考場紀律,服從現場工作人員管理,凡有不服從現場工作人員管理、頂撞裁判及工作人員的行為,一經查實取消考試資格。
(五)報考人員存在故意損毀試卷、答題紙、答題卡,或者將試卷、答題紙、答題卡帶出考場;抄襲、協助抄襲;持假證件參加考試;使用禁止攜帶的通訊設備或者有計算、存儲功能的電子設備;串通作弊或者組織作弊;由他人替考或者冒名頂替他人參加考試等違反招聘紀律情況的,取消考試、聘用資格,并列入“黑名單”,5年內不得參加公安機關的招聘考試。
(六)本公告未盡事宜,由嘉興市公安局負責解釋。
附件1:
嘉興市公安局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職位計劃表
招聘 類別 (總數) |
招聘崗位 (崗位分類) |
從事主要 工作 |
招聘人數 |
性別 |
崗位特殊說明 |
勤務 輔警 (82名) |
巡邏處突 崗位1 |
巡邏防控、搶險救災、應急處置、特種看護 |
29 |
男 |
1.能夠適應值班戰備工作; 2.身高1.7米及以上。 |
巡邏處突 崗位2 |
無人機飛手 |
1 |
男 |
1.身高1.7米及以上; 2.具有相關從業經歷,能熟操作無人機或具有操作資格證書。 |
|
交通管理 崗位3 |
交通管理外勤 |
44 |
男 |
能適應外勤工作 |
|
監管看管 崗位4 |
看管 |
8 |
男 |
||
文職 輔警 (35名) |
文書助理 崗位5 |
文秘 |
2 |
不限 |
1.有一定文字表達能力; 2.熟練運用計算機操 |
窗口服務 崗位6 |
窗口服務 |
4 |
男2 |
||
不限2 |
|||||
接警查詢 崗位7 |
接警視頻查詢 |
6 |
男2 |
||
不限4 |
|||||
接警查詢 崗位8 |
接警回訪 勸阻防控 |
10 |
男2 |
能聽懂嘉興方言 |
|
女8 |
|||||
接警查詢 崗位9 |
接警查詢 |
5 |
男1 |
1.嘉興戶籍; 2.能聽懂、會講嘉興本地方言。 |
|
女4 |
|||||
技術技能 崗位10 |
網絡維護 通訊保障 |
5 |
男4 |
1.計算機科學技術與應用、軟件工程、網絡工程等相關專業; 2.熟練進行網絡搭建和設備基本維護及故障處理、通訊保障等。 |
|
女1 |
|||||
技術技能 崗位11 |
財務 |
3 |
不限 |
財務管理、會計學等相關專業。 |
附件2
巡邏處突崗位體能測試評分標準 |
|||||||||
項 分 目 值 |
100米跑 |
1000米跑 |
800米跑 |
俯臥撐 |
仰臥起坐 |
立定跳遠 |
|||
(秒) |
(分′/秒′) |
(次) |
(秒) |
||||||
男子 |
女子 |
男子 |
女子 |
男子 |
女子 |
男子 |
女子 |
||
100 |
13′4 |
16′1 |
3′35′ |
3′30′ |
34 |
41 |
2.65 |
2.06 |
|
95 |
13′7 |
16′4 |
3′40′ |
3′35′ |
33 |
39 |
2.61 |
2.02 |
|
90 |
14′0 |
16′7 |
3′45′ |
3′40′ |
32 |
37 |
2.57 |
1.98 |
|
85 |
14′3 |
17′0 |
3′50′ |
3′45′ |
31 |
35 |
2.53 |
1.94 |
|
80 |
14′6 |
17′3 |
3′55′ |
3′50′ |
30 |
33 |
2.49 |
1.90 |
|
75 |
14′9 |
17′6 |
4′00′ |
3′55′ |
29 |
31 |
2.45 |
1.86 |
|
70 |
15′2 |
17′9 |
4′05′ |
4′00′ |
28 |
29 |
2.41 |
1.82 |
|
65 |
15′5 |
18′2 |
4′10′ |
4′05′ |
27 |
27 |
2.37 |
1.78 |
|
60 |
15′8 |
18′5 |
4′15′ |
4′10′ |
26 |
25 |
2.33 |
1.74 |
|
55 |
16′1 |
18′8 |
4′20′ |
4′15′ |
25 |
23 |
2.29 |
1.70 |
|
50 |
16′4 |
19′1 |
4′25′ |
4′20′ |
24 |
21 |
2.25 |
1.66 |
|
45 |
16′7 |
19′4 |
4′30′ |
4′25′ |
23 |
19 |
2.21 |
1.62 |
|
40 |
17′0 |
19′7 |
4′35′ |
4′30′ |
21 |
17 |
2.17 |
1.58 |
|
35 |
17′3 |
20′0 |
4′40′ |
4′35′ |
19 |
15 |
2.13 |
1.54 |
附件3
交通管理、監管看管和文職崗位體能測試標準
(一)男子組
項目 |
標準 |
|
30歲(含)以下 |
31歲(含)以上 |
|
10米×4往返跑 |
≤13′1 |
≤13′4 |
1000米跑 |
≤4′25′ |
≤4′35′ |
縱跳摸高 |
≥265厘米 |
(二)女子組
項目 |
標準 |
|
30歲(含)以下 |
31歲(含)以上 |
|
10米X4往返跑 |
≤14′1 |
≤14′4 |
800米跑 |
≤4′20′ |
≤4′30′ |
縱跳摸高 |
≥230厘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