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麗水市農業局下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專業技術工作人員公告(2014年第9號)
因工作需要,根據《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暫行辦法》規定及《市直事業單位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碩士畢業研究生和“211工程”大學本科畢業生招聘人員工作意見》(麗人社〔2011〕13號)精神,麗水市農業局下屬事業單位市農作物站、市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專業技術人員2名,具體事項公告如下:
一、單位性質
市農作物站屬正科級公益一類事業單位,市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屬副科級公益一類事業單位,人員均實行崗位聘用制。
二、招聘崗位和數量
三、招聘條件
報考人員除應具備招聘崗位所需專業資格條件外,還需符合以下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愛崗敬業;
(二)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身體健康,年齡在35周歲(1979年3月26日以后出生)以下;
(三)研究生學歷報考人員,本科期間專業需與研究生專業基本相符。
四、招聘程序和辦法
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競爭擇優的原則,通過報名、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信息發布平臺
麗水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rsj.lishui.gov.cn,公示公告專欄);麗水市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lishui.gov.cn,公示公告專欄);麗水市農業信息網(http://www.lsnj110.gov.cn)。
(二)報名和資格審查
采取網上報名(郵件報名)的方式,凡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從《公告》發布網站下載并填妥《報名表》,發送至報名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并發送相關報考材料jpg格式圖片(必須掃描而成)及電子版的近期免冠一寸照片。同時,寄送或傳真以下材料:①2014年應屆畢業生憑本人身份證學校核發的就業推薦表、教育部學生司制發的《全國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省外高校畢業生可持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制發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等相關證件(證明)復印件; ②歷屆畢業生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簿、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等相關證件(證明)復印件;③留學人員還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復印件。經資格審查,符合招聘條件的擇期通知筆試和面試。參加筆試前一天,帶以上報名材料原件到麗水市農業局辦公室進行資格復審,否則不予參加考試。網上報名時間:2014年3月26日至2014年3月28日。(聯系人:吳老師,聯系電話:0578-2026720,傳真:0578-2026726,郵寄地址:蓮都區麗陽街827號,郵編:323000)
(三)考試
考試分筆試和面試。
筆試:采用100分制,重點考察考生的農業基礎知識和文字表達能力。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50%,筆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面試:按招聘崗位(專業)計劃數1:6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對象,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注重對應試者能力素質、個性特征和崗位適應程度等方面進行考察了解。采用100分制,合格分數線為60分。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50%,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四)體檢、考察
根據總成績(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在面試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修訂后)并按有關操作規程執行,費用自理。
考核參照《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執行。
體檢、考察放棄或不合格的,按總成績從面試合格人員中依次遞補。
(五)公示、聘用
體檢、考察后,根據體檢、考察情況確定擬聘用對象,擬聘用對象在指定網站向社會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未發現問題的按有關人事聘用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報考人員在接到聘用通知書后,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報到,無正當理由逾期又不能說明情況的取消聘用資格,不再遞補。
試用期結束前憑非農戶口證明辦理正式聘用手續,服務期為5年。
本次招聘工作在麗水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全程指導、監督下,由麗水市農業局組織實施。
本公告由麗水市農業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2026720
麗水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麗水市農業局
2014年3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