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麗水市市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面試工作有關事項的公告
根據《2014年麗水市市直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公告》(2014年第11號)有關規定,現將入圍面試人員名單予以公布(詳見附件)。
為確保市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面試工作順利進行,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資格復審:
面試前要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由市委組織部、市人力社保局組織,招聘單位或主管部門實施,資格復審合格者,參加面試。
資格復審時間:2014年6月5日9:00至17:00
資格復審地點:麗水市人力資源市場(括蒼路537號原麗水軍分區大院內)
資格復審時,2014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應提供學校核發的就業推薦表、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身份證等相關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社會人員應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學歷、學位證書、執(職)業資格證書等相關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留學人員還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證書;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相符者,不得參加面試。未按時參加資格復審的,視作放棄面試資格。
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員還要求提供以下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參加我市“選聘到村(社區)任職高校畢業生”(簡稱大學生“村官”),參加團中央選派到我市的“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和省選派到我市的“大學生志愿服務欠發達地區計劃”(簡稱“兩項計劃”)的人員提供相關《志愿服務證》、聘用合同等有效證明材料;
國有企事業單位在崗在編人員須提供同意報考證明書(格式詳見《2014年麗水市市直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公告》附件)。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工作經歷的計算統一截止到2014年4月16日,“工作經歷”以簽訂的勞動(聘用)合同或社保繳費記錄等其它有效證明為準,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讀期間參加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不能作為工作經歷;
報考人員在資格初審、復審中提交的報考信息和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否則將取消報考資格。
資格復審通過人員當場領取面試通知書。
二、面試形式、具體時間、地點安排:
1.面試由市委組織部、市人力社保局統一組織實施,并邀請紀檢監察部門對面試工作全過程進行監督。
2.面試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面試考官和考生實行封閉管理。
3.除麗水日報社記者編輯、麗水市體育運動訓練中心游泳教練崗位外,均采取結構化面試形式,面試定于6月7日(周六)舉行,面試時間每人15分鐘,結構化面試滿分為100分,合格為60分。
4.麗水日報社記者編輯崗位,面試定于6月8日(周日)舉行,面試由實踐操作(新聞采寫)和結構化面試兩部分組成,滿分為100分,合格分為60分。實踐操作(新聞采寫)占面試總成績60%;結構化面試占面試總成績40%。
5.麗水市體育運動訓練中心游泳教練崗位,面試暫定于6月21日(周六)舉行,面試采取專業技術測試、帶隊能力測試與訓練教案設計相結合的方式,滿分為100分、合格分60分,其中專業技能測試占30%、訓練教案設計占30%、帶隊能力測試占40%。
專業技能測試:測試2-3項專業技術及成績,每種泳姿距離50米,內容由現場考官抽取決定。
訓練教案設計:由考官現場抽取試題內容,應聘者根據試題內容在20分內完成一堂訓練課的教案。
帶隊能力測試:根據訓練教案內容,實施一堂訓練課,訓練課時間為30分鐘,訓練對象為游泳運動員。
6.面試具體時間、地點詳見面試通知書。
咨詢電話:0578-2091220 0578-2091237
中共麗水市委組織部
麗水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4年6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