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麗水學院人才招聘公告(2015年第8號)
為引進高素質人才,加強人才隊伍建設,根據《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暫行辦法》規定及《市直事業單位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碩士畢業研究生和“211工程”大學本科畢業生招聘人員工作意見》(麗人社〔2011〕13號)精神,麗水學院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相關專業技術人員80名。現將具體事宜公告如下:
一、單位性質
麗水學院是一所公辦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公益二類事業單位,人員實行崗位聘用制。學校位于浙江省麗水市蓮都區學院路1號。
二、招聘崗位和數量(見附件)
三、招聘條件
應聘人員除應具備招聘崗位所需專業資格條件外,還需符合以下條件:
(一)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愛崗敬業。
(二)身體健康,年齡要求:教授(正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年齡一般在50周歲及以下(1964年4月4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學歷(學位)或副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年齡一般在45周歲及以下(1969年4月4日以后出生);具有碩士研究生學歷(學位)年齡一般在30周歲及以下(1984年4月4日以后出生);優秀海外專家、留學歸國人員、學科帶頭人等高層次人才年齡可適當放寬。
四、招聘程序和辦法:
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競爭擇優的原則,通過報名、考試、體檢、考察、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信息發布平臺
麗水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rsj.lishui.gov.cn,公示公告專欄);麗水學院網站(http://www.lsu.edu.cn,招聘公告欄)。
(二)報名和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分兩個階段,第一階段報名時間為公告發布之日起至4月20日,當符合報考條件的應聘人數達到相應招聘崗位數的3倍時,麗水學院將組織開展考試工作,當符合報考條件的應聘人數不足相應招聘崗位數的3倍時,麗水學院將根據崗位及報考人員情況決定是否開展考試工作;因報名人數不足或招聘不到合適人員的崗位,學院將在公告指定發布網站進行公示,開展第二階段報名工作,第二階段報名時間為5月10日起至6月20日。
2.報名方式:電子郵件報名。應聘人員從《公告》發布網站下載并填妥《報名表》(附件),連同個人簡歷等相關報考材料(需要PDF或JPG格式)、電子版的近期免冠一寸照片至報名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郵件發出后并及時撥打麗水學院聯系人電話確認(聯系人:李老師,聯系電話:0578-2276220)。
應屆畢業生憑本人身份證、學校核發的就業推薦表、教育部學生司制發的《全國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省外高校畢業生可持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制發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等相關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歷屆畢業生憑本人身份證、戶口簿、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等相關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留學人員還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經資格初審,符合招聘條件的擇期通知考試。通過電子郵件報名方式的應聘人員在考試前一天交驗以上報考材料原件,否則不予參加考試。
(三)考試
采取面試方式進行,注重對應試者綜合素質、能力水平、個性特征、適應程度等方面進行考核了解。采用100分制,60分為合格線,面試不合格者,不能列入體檢、考察對象。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體檢、考察
根據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按考試成績在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總成績相同的,筆試成績高者優先)確定體檢、考察對象。
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修訂后)并按有關操作規程執行,費用自理。
考察參照《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執行。
體檢、考察放棄或不合格的,按成績從面試合格人員中依次遞補。
(五)公示、聘用
體檢、考察后,根據體檢、考察情況確定擬聘用對象,擬聘用對象在指定網站向社會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未發現問題的按有關人事聘用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報考人員在接到聘用通知書后,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報到,無正當理由逾期又不能說明情況的取消聘用資格,不再遞補。
本次招聘設最低服務期限,服務期為5年。
本次招聘工作在麗水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和麗水學院共同組織實施。
本公告由麗水學院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人事處李老師,聯系電話:0578-2276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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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麗水學院招聘崗位和數量.doc
麗水學院招聘人員報名表.doc
麗水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麗水學院
2015年4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