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泉市紀委(監察局)下屬機關效能監察投訴中心關于公開選調工作人員的公告
根據工作需要,按照《關于嚴格執紀,切實做好縣(市、區)紀檢監察機關新增編制干部選調錄用工作的通知》(浙紀發[2009]37號)文件要求,龍泉市紀委(監察局)下屬全額撥款事業單位龍泉市機關效能監察投訴中心決定公開選調工作人員。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職位和范圍
本次公開選調龍泉市機關效能監察投訴中心工作人員1人,面對龍泉市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選調(除教育衛生系統工作人員外)。
二、報名資格條件
被選調的工作人員一般應是中共黨員,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養和理論水平,具有較強的事業心和工作責任感;
(二)有勝任紀檢監察工作的組織協調能力、文化水平、專業知識和道德品質;工作表現突出,歷年考核均在合格以上(含試用期不定等次);
(三)龍泉市在編在職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且進事業單位滿1周年(鄉鎮街道下屬事業單位須滿3周年,計算截止時間為2015年11月);
(四)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五)要求男性,年齡在30周歲以下(1985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六)身體健康,政治歷史清白,家庭社會關系清楚。
三、選調方式和程序
1、報名時間:2015年10月14日--10月15日下午5時止。
報名地點:市紀委干部室(行政中心三樓315室)。
報名者按要求填寫《龍泉市紀委監察局下屬機關效能監察投訴中心公開選調機關工作人員報名表》,報名須經所在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并簽署意見。持本人戶口簿、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近三年工作總結,近期1寸正面免冠照片3張到報名點報名。
2、資格審查:由市紀委(監察局)對報名者的報考條件進行資格初審。報名對象對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即取消選調資格。
3、適崗比選:在資格審查的基礎上,干部室結合崗位適應性和匹配性對初審合格者進行比選,研究提出按選調計劃1:3的比例確定入圍人選,入圍人選由干部室統一發放《準考證》。
4、統一考試: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筆試內容主要為申論或寫作,采用閉卷方式進行。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筆試、面試成績總分均為100分,考試總成績按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的比例確定,總成績合格分為60分。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5、體檢、考察:在合格考生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確定體檢考察人選。體檢、考察有放棄或不合格的,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6、確定選調人選:由市紀委常委會根據考察情況,確定選調人選。對擬選調人選進行公示7天。公示期滿后,沒有問題的,按有關規定辦理選調手續。對反映有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選調,是否補選由市紀委常委會決定。
7、未盡事宜由市紀委(監察局)干部室負責解釋。
聯系電話:7262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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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龍泉市紀律檢查委員會
龍 泉 市 監 察 局
龍泉市機關效能監察投訴中心
2015年9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