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化縣2015年定向培養基層農技人員招生(招聘)公告
根據浙江省農業廳、教育廳、人力社保廳、財政廳等4部門《關于開展2015年定向培養基層農技人員工作的通知》(浙農科發〔2015〕15號)精神,經縣政府同意,2015年我縣將定向培養基層農技人員8名。現將有關招生(招聘)要求公告如下:
一、招生對象
具有開化縣戶籍,體檢合格,參加2015年度普通高校招生考試,立志為基層農業事業服務,并與開化縣農業局簽訂定向就業協議的學生。
二、招生院校
浙江農林大學,院校代碼:0211(定向招生)。
三、招生名額與學制專業
開化縣共招生8名(理科生7名、文科生1名),其中農學專業2名,植物保護專業1名,動物醫學專業2名,園藝專業2名,以上4個專業安排在高校招生理科第二批提前錄取;農林經濟管理專業1名,安排在高校招生文科第一批提前錄取。
以上招生專業學制均為四年。
四、招生(招聘)程序
1.填報志愿:符合條件考生按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有關規定在規定時間填報志愿,須在省教育考試院公布第一、二批錄取分數線后,將浙江農林大學×××專業(學校代碼0211,專業代碼以省教育考試院招生計劃書為準)填報在第一、二批提前錄取志愿。
2.確定體檢考生:省教育考試院根據志愿優先、高考成績從高到低原則,按我縣招生計劃1:1.2比例,將上線考生提供給浙江農林大學,浙江農林大學將相應名單分發至縣農業局。
3.組織體檢:縣農業局、人力社保局根據院校提供的名單組織考生按事業單位招聘要求進行體檢。對體檢合格考生,按志愿優先、高考成績從高到低原則,根據招生計劃數確定定向培養考生,并在開化縣農技110、開化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開化縣教育網、開化縣新聞網等相關網站公示3天。
4.簽訂協議:公示無異議后,按招生計劃的1:1比例與合格考生簽訂定向培養就業協議,并將已簽訂協議考生名單報浙江農林大學。
5.學校錄取:浙江農林大學在相應批次招生工作開始之前,將我縣報送的已簽訂協議考生名單報省教育考試院。省教育考試院按名單投檔,由浙江農林大學按有關規定錄取。
6.備案:錄取結束后,由浙江農林大學將最終錄取的定向委培生名單抄送縣農業局、人力社保局備案。
五、學習費用
經學校正式錄取并已簽訂定向就業協議的農學、植物保護、園藝、動物醫學專業學生,在校期間的學費按省教育廳、省財政廳關于就讀省內本科院校農學類專業和高職(高專)農業種養技術專業的本省戶籍學生免交學費政策,所需經費由省財政承擔。農林經濟管理專業學生學費自理。定向培養生可享受在校學生同等的獎、助、貸學金政策。
六、就業與待遇
凡被錄取的定向培養學生按期畢業后,必須按定向就業協議到開化縣鄉鎮農技推廣機構工作。具體工作單位采取競爭擇優辦法,由開化縣農業局商開化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共同確定,由鄉鎮農技推廣機構與定向培養生簽訂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合同,合同期限為5年。合同期滿后,要嚴格實施聘期考核。聘期考核不合格的,不再續簽聘用合同。定向培養生在鄉鎮從事農技推廣工作的期限不得少于5年,具體按簽訂的協議執行。
七、咨詢
從本公告發布之日起,考生可到開化縣農業局、開化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咨詢。
開化縣農業局咨詢電話:0570-6520727
開化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咨詢電話:0570-6019823
開 化 縣 農 業 局
開化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5年6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