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擇優選調區委政法委(區大聯動服務中心)事業編制人員公告
根據工作需要,經區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批準,依據《關于同意建立杭州市余杭區大聯動服務中心的批復》(余編[2016]6號)文件精神,經研究,決定開展擇優選調區委政法委(區大聯動服務中心)事業編制人員工作。
一、選調人數
區大聯動服務中心工作人員5名。
二、選調范圍
余杭區范圍內在職在編的財政全額補助事業編制人員。
三、選調條件
1、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質,有較強事業心和責任感,身體健康,五官端正;
2、有三年以上工作經歷(2013年5月31日以前參加工作);
3、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1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4、大學本科以上學歷;
5、有較好文字寫作功底及法律專業、計算機專業技術背景人員優先考慮。
6、不接受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報名:
(1)受過黨紀或政紀處分的;
(2)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調查處理的;
(3)近三年年度考核有不合格情況的;
(4)有不符合職位選調任職要求的其它情況。
四、選調方式
選調工作由區委政法委、區編委辦、區人力社保局負責組織實施。具體選調程序如下:
1.發布公告。組織召開會議,在區政府政務網發布選調公告,公布崗位、報考條件、程序方法等,進行廣泛宣傳發動。
2.組織報名。報名采用組織推薦和個人自薦相結合的辦法。組織推薦的,由各單位組織人事部門填寫好《余杭區委政法委(區大聯動服務中心)事業單位人員擇優選調組織推薦表》,并將電子版通過政務平臺報區委政法委政治處張建忠處,紙質版送至區委政法委政治處(區政府中樓1204辦公室)。個人自薦的(教育、衛生系統人員需所在單位同意),報名者請隨帶填寫好的《余杭區委政法委(區大聯動服務中心)事業單位人員擇優選調個人報名表》紙質版、電子版及本人身份證明、學歷學位證書、技術職稱原件與復印件等能說明符合報名條件的有關資料(所有材料請使用A4紙復印)及本人近期免冠同底二寸彩色證件照2張到現場進行報名。
報名時間:6月1日-6月3日(3天),8:30-17:30;
報名地點:余杭區委政法委政治處(區政府中樓1204辦公室)
聯系電話:0571--86220156、86138953
3.資格審查。主要審查報名者是否符合基本條件和資格要求等,由區委政法委擇優選調領導小組負責審核確認。
4.面試。面試主要側重對報考者能力素質、個性特征和職位適應程度等方面的測試了解。面試方式由區委政法委擇優選調領導小組確定。
5.組織考察。根據面試情況按一定比例確定考察對象,主要從綜合素質、與擬調任職位匹配等方面對被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進行綜合考察。
6.研究審定。區委政法委員會研究決定擇優任用人選,按照有關規定辦理相關選調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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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杭區委政法委
2016年5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