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龍游縣各級機關單位考試錄用公務員筆試合格入圍資格復審人員名單及有關事項的通知
根據省公務員局《2021年浙江省各級機關單位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和縣公務員局《2021年龍游縣各級機關單位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精神,現將我縣2021年考試錄用公務員筆試合格入圍資格復審人員名單(附件1)及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資格復審
(一)資格復審時間:
2021年3月4日(周四),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二)資格復審地點:
龍游縣體育館(縣城谷水路110號),參加資格復審人員須全程佩戴口罩,持有綠色“健康碼”,體溫在37.3℃以下。
(三)資格復審所需攜帶的資料:
2021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應提供學校核發的就業推薦表、教育部學生司制發的《全國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省外高校可持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制發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戶口簿(或印有本人戶口信息的戶口簿頁面)、身份證等以及報考職位所需的其他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社會人員(含2019年、2020年普通高校畢業生)應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簿(或印有本人戶口信息的戶口簿頁面)、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等以及報考職位所需的其他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2021年應屆畢業生因學校原因或單位簽約蓋章等原因無法提供就業協議書的,由本人提供書面說明。
除按上述要求外,以下人員還要求提供相關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留學人員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委培生(定向生)須提供委托培養單位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
報考鄉鎮機關專職人民武裝干部等職位的普通高校畢業生退役士兵應提供《退役士兵證》;
參加2020年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的人員,須提供設區市市級司法行政部門出具或從司法部網站下載打印的2020年度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主觀題成績通知單。
(四)資格復審注意事項:
1.請入圍資格復審的考生填寫完成《2021年龍游縣公開招考錄用公務員資格復審表》(附件2),表格右上角粘貼(或打印)1寸免冠彩照,帶齊所需提供的所有資料,按資格復審程序(附件3)在審核時段內到指定地點參加資格復審,審核單位與復審小組的現場分布可參見現場平面圖。
2.開始前48小時以內,報考人員確認不參加資格復審的,相關職位不再遞補。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的,不能參加面試(體能、技能測評),相關職位不再遞補。
3.為避免交通擁堵,希望參加資格復審的報考人員合理安排出行時間,同時請密切關注天氣變化,盡量步行、騎車、乘坐公共交通或者拼車前往,車輛可停在興龍路41號停車場和興龍路7號停車場。
4.進入龍游縣體育館參加資格復審,需“健康碼綠碼+測溫正常+佩戴口罩+間隔1米排隊”,請參加資格復審的考生提前準備,并配合工作人員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二、體(技)能測評
1.體能測評由衢州市公務員主管部門統一組織實施,各位考生需自行前往,具體時間地點及要求將在體能測評通知書中寫明,請考生仔細閱讀并妥善保管。
2.報考專職人民武裝干部職位的考生,須開展軍事技能測評。軍事技能測評由省委組織部會同省軍區組織實施,時間定于2021年3月6日,具體報到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三、其他有關事項
1.為保證資格復審、體能測評、技能測評及其他后續工作的順利開展,隨時確定考生動態,請考生務必保證手機通訊工具暢通,方便招錄機關及時聯系。
2.具有特殊情形無法參加資格復審的,本人簽署委托書(詳見附件4)后,可委托他人代為資格復審。委托他人代為資格復審的,除按規定提供相應材料后,還須提供委托書和受委托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資格復審結果及遞補情況,可登陸下列網站查詢:
浙江省公務員考試錄用系統(gwy.zjks.gov.cn)
浙江龍游黨建網(www.zjlydj.gov.cn/)
4.資格復審合格的,現場發放面試(測評)通知書。
附件1:2020年龍游縣各級機關單位考試錄用公務員筆試合格入圍資格復審人員名單.xlsx
附件2:2021年龍游縣公開招考錄用公務員資格復審表.doc
龍游縣公務員局
2021年2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