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省公安廳考錄公務員(人民警察)資格復審、體能測評、面試及體檢工作通知
根據2020年公務員錄用考試筆試成績,共有158名考生入圍浙江省公安廳及直屬單位考錄公務員(人民警察)資格復審和體能測評(名單見附件1)。現將浙江省公安廳及直屬單位考錄公務員(人民警察)資格復審、體能測評、面試、體檢等后續考錄安排一并通知如下。請入圍考生認真閱讀,做好相關準備,確保手機等通訊工具保持暢通,及時回復相關信息。
一、資格復審
時間:8月27日14:00-15:00,地點:浙江警察學院風雨操場。參加資格復審考生,必須在規定時間持相關材料到指定地點參加資格復審,逾期視作放棄。證件不全或者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報考資格不相符的,視為資格復審不合格,不得參加后續考錄。
考生應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學歷和學位證書(附學信網查詢證明)以及報考職位所需的其他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留學人員還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資格復審開始48小時前,相關人員確認不參加資格復審的,在該職位筆試合格分數線以上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進行遞補。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的,不能參加體能測評、面試,相關職位不再遞補。
二、體能測評
資格復審合格人員于8月27日15:30開始,在浙江警察學院測評場地參加體能測評。
測評項目:
男子: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縱跳摸高;
女子:10米×4往返跑、800米跑、縱跳摸高。
注意事項:
1、考生攜帶本人身份證和《資格復審確認單》,經過核對身份后,在引導員的帶領下參加并按規定完成體能測評項目。
2、評分標準按照《關于印發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1〕48號)和《關于轉發中組部公務員二局<關于同意調整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有關項目測評次數的復函>的通知》(公政治傳發〔2020〕2號)執行。3個測評項目中有1項不達標的,視為體能測評不合格。縱跳摸高測試不超過3次,10米×4往返跑測試不超過2次,1000米跑(800米跑)只測試1次??忌詡溥\動服和跑鞋。
3、體能測評過程全程攝像??忌鷳爮默F場裁判及工作人員指揮,嚴禁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測評資格。
4、為便于考生準確掌握體能測評的標準、實施規則以及注意事項,請務必認真閱讀“體能測評標準及實施規則”(附件2)。
5、公布體能測評合格人員名單。在體能測評合格人員中,按照規定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員名單。參加面試人員名單將于8月28日在浙江省公務員考試錄用系統公布。
三、面試
面試時間為8月29日,地點在浙江警察學院。
入圍面試人員于8月29日7:10前到達浙江警察學院綜合樓317室報到,參加面試抽簽。8:00正式開始面試。7:40前未到達面試簽到處的考生取消面試資格。
緊缺職位考生專業能力測試時間為8月30日。地點在浙江警察學院,具體事項另行通知。
考生面試報到時需攜本人身份證,報到后將所攜帶的手機等通訊工具關閉后交由工作人員統一保管,面試場所實行封閉管理,請自覺遵守面試考場紀律。
考生在參加資格復審、體能測評和面試期間,車輛不準進入浙江警察學院,考生可在浙江警察學院學生餐廳購買餐券用餐。
四、體檢
體檢時間定于8月31日上午,具體事項另行通知。
五、防疫要求
1.考生應按照浙江省公務員局6月10日發布的《2020年浙江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和省市級機關公開遴選公務員筆試公告》和7月9日發布的《2020年浙江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和省市級機關公開遴選公務員筆試公告(二)》相關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做好浙江“健康碼”申領填報等工作。
2.“健康碼”為綠碼且健康狀況正常的考生,經現場測量體溫正常的,現場填寫提交健康承諾書后可進場參加資格復審、體能測評和面試。
3.“健康碼”非綠碼的考生,以及考前14天內(8月13日后)有國內疫情中、高風險地區或國(境)外旅居史但無發熱(腋下37.3℃以上)、干咳、乏力、咽痛、腹瀉等任一癥狀(以下簡稱相關癥狀)的考生,須提供考前7天內核酸檢測陰性(或既往血清特異性IgG抗體檢測陽性)的證明材料,方可進場參加資格復審、體能測評和面試。
4.“健康碼”非綠碼的考生,以及考前14天內有國內疫情中、高風險地區或國(境)外旅居史且有相關癥狀的考生,須在我省定點醫院進行診治,并提供考前7天內2次(間隔24小時以上)核酸檢測陰性證明材料,方可進場參加資格復審、體能測評和面試。
5.“健康碼”為綠碼但出現相關癥狀的考生,應主動到定點醫院檢測排查。
6.既往新冠肺炎確診病例、無癥狀感染者及密切接觸者,應當主動提前報告浙江省公安廳人事訓練處(電話:0571-87286037)。除提供考前7天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材料外,還須出具肺部影像學檢查無異常的證明,方可進場參加資格復審、體能測評和面試。
7.資格復審、體能測評和面試當天,如有相應癥狀或經檢測發現有異常情況的,要按規定服從受控轉移至指定地點,視測查情況,采取“安排單獨測試”或“轉送至定點醫療機構排查”等處置措施。
8.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須提供有關證明但無法提供的考生、仍在隔離治療期的新冠肺炎確診病例、疑似病例或無癥狀感染者,以及集中隔離期未滿的密切接觸者,不得參加資格復審、體能測評和面試。
9.考生應自備一次性醫用外科口罩,并服從現場防疫檢測和考務管理,如身體出現不適癥狀,請及時聯系考場工作人員。
10.當前正值酷暑,考生應提前做好防暑充分準備。測試前應確保飲食健康衛生和充足睡眠,并對自身身體狀況開展自我評估,患有嚴重疾病或不宜參加劇烈運動等基礎疾病者、有中暑癥狀或其他不適癥狀者,不建議參加體能測評。考試時應自帶飲用水和防暑藥品??间浌ぷ鲌龅貙嵭蟹忾]管理,除考生本人外,考生家長、陪考及無關人員嚴禁進入場地內。
咨詢電話:省公安廳政治部人事訓練處:0571-87286037
浙江警察學院:0571-87787200
浙江警察學院地址:杭州市濱江區濱文路555號。
浙江省公安廳政治部
2020年8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