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浙江省省級部門預算編制中心(省地方政府債務管理中心)緊缺職位考試錄用公務員面試通告
根據公務員錄用工作有關規定,現就2020年浙江省省級部門預算編制中心(省地方政府債務管理中心)緊缺職位考試錄用公務員面試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入圍面試考生名單(共25人)
二、面試確認
由浙江省財政廳人事處給入圍考生發送是否參加資格復審和面試確認短信,考生須回復確認。
放棄資格復審和面試的考生還須填寫《放棄資格復審和面試資格聲明》(詳見附件),經本人簽名,于2020年8月26日9時前傳真至0571—87058409。
資格復審開始48小時前,相關人員確認不參加資格復審和面試的,在該職位筆試合格分數線以上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進行遞補。
考生未在規定時間內填報放棄聲明的,或者發送確認參加資格復審和面試短信后又因個人原因不參加資格復審和面試的,將按照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三、資格復審有關安排
(一)時間和地點。2020年8月28日9:00—11:00,在浙江省財政廳7樓視頻會議室(杭州市環城西路37號)舉行。
(二)疫情防控要求。考生本人應在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在現場認真閱讀和簽署《2020年浙江省考試錄用公務員面試考生健康狀況信息申報與承諾書》,自愿承擔因不實承諾應承擔的相關責任并接受相應處理。
(三)材料要求。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應攜帶本人身份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需提供學信網下載打印的高等教育學歷證書電子注冊信息和學位網下載打印的學位證書信息),并提供學校核發的就業推薦表、教育部學生司制發的《全國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省外高校可持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制發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應屆畢業生因學校原因或單位簽約蓋章等原因無法提供就業協議書的,需提供畢業學校證明。
社會人員應攜帶本人身份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需提供學信網下載打印的高等教育學歷證書電子注冊信息和學位網查詢打印的學位證書信息)。留學人員還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復印件,如有發表過的執筆文章或材料等應一并提供。考生應對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負責,材料不全、不實或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相符,影響資格審查結果的,將取消面試資格。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的,不能參加面試,相關職位不再遞補。
(四)通過資格復審的考生由浙江省財政廳人事處發給面試通知書。
四、面試安排
面試時間為8月29日,考生按面試通知書要求參加面試。在面試階段進行專業測試,專業測試成績占面試成績的50%。
五、成績公布
面試總成績、所報考職位排名及是否入圍體檢,將于8月31日在浙江省公務員考試錄用系統及省財政廳門戶網站公布。
六、體檢
體檢由浙江省財政廳人事處負責通知并組織實施。
七、疫情防控要求
根據疫情防控工作有關要求,參加本次面試的考生須在面試前14天申領浙江“健康碼”。相關要求如下:
(一)“健康碼”為綠色且健康狀況正常,經現場測量體溫正常的考生可參加面試。
(二)“健康碼”非綠碼的考生,以及考前14天內有國內疫情中、高風險地區或國(境)外旅居史但無發熱、干咳、乏力、咽痛、腹瀉等相關癥狀的考生,須提供考前7天內核酸檢測陰性的證明材料方可參加面試。
(三)“健康碼”非綠碼的考生,以及考前14天內有國內疫情中、高風險地區或國(境)外旅居史且有相關癥狀的考生,須在我省定點醫院進行診治,并提供考前7天內2次(間隔24小時以上)核酸檢測陰性的證明材料方可參加面試。
(四)“健康碼”為綠碼但出現相關癥狀的考生,應當主動到定點醫院檢測排查。
(五)既往新冠肺炎確診病例、無癥狀感染者及密切接觸者,應當主動向浙江省財政廳人事處報告,除提供考前7天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材料外,還須出具肺部影像學檢查無異常的證明,方可參加面試。
(六)仍在隔離治療期的新冠肺炎確診病例、疑似病例或無癥狀感染者,以及集中隔離期未滿的密切接觸者,不得參加面試。
(七)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需提供相關健康證明但無法提供的考生,不得參加面試。
(八)關于疫情防控的相關要求,將結合浙江省疫情防控形勢和單位實際動態調整。
八、其他事項
聯系方式:
浙江省財政廳人事處:0571—87058405;
浙江省省級部門預算編制中心(省地方政府債務管理中心):0571—87056523、87056530。
浙江省財政廳人事處
2020年8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