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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下半年嵊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為滿足全市事業單位補充工作人員的需要,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和《中共嵊州市委辦公室、嵊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嵊州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和調動管理辦法>的通知》(嵊市委辦發〔2013〕119號)等有關規定,將組織實施2015年下半年全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2015年下半年全市事業單位計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45名,具體的招聘單位、職位、人數和報考資格條件,詳見《2015年下半年嵊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表》(附件1)。報名人數不足招聘計劃數3倍的職位,將酌情核減或取消招聘計劃。
二、招聘范圍、對象和條件
(一)招聘范圍和對象:
1、2015年嵊州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生源地是指經高考、被高校錄取時戶口所在地)和嵊州市常住戶口(以2015年10月10日戶口所在地為準)的社會人員。個別急需崗位(專業)允許市外考生報考,具體條件詳見招聘計劃表。
2、研究生畢業,并具有碩士以上學位的人員戶口不限。
3、委培生須出具委托培養單位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
(二)招聘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遵紀守法,品行端正;身體健康。
2、年齡35周歲及以下(1979年10月10日以后出生),以身份證出生日期為準。具有副高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全日制普通高校碩士研究生及以上應屆畢業生可放寬到40周歲及以下。
3、具有國家承認學歷。通過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成人高等教育學歷考試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學歷考試的人員,須在2015年10月10日前取得畢業證書。
4、必須符合各招聘單位規定的招聘崗位(專業)所需的資格條件(詳見《2015年下半年嵊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表》)。
三、招聘辦法和程序
(一)報名和資格初審
報名時間:2015年10月10日(星期六),上午8:30—下午4:30。
報名地點:嵊州市人才市場二樓(東南路596號)。
報名方式:下載報名表(附件2),如實填寫并粘貼照片,按規定的時間、地點進行現場報名。
攜帶材料: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須提交戶口遷移證(戶口簿)、報到證、身份證、學歷證書等原件及復印件(尚未拿到戶口遷移證、報到證、學歷證書的,可以憑就業推薦表、就業協議書、戶口簿或印有本人戶口信息的戶口簿頁面等原件及復印件,但凡考試后被聘用的對象,須各證齊全后才能辦理正式聘用手續);社會人員須提交戶口簿、身份證、學歷證書、工作年限證明等相關資料的原件及復印件;留學人員還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專業),多報的崗位(專業)無效。
(二)考試
1、筆試。考試類別為綜合管理類,時間及科目:2015年10月31日上午9:30—11:30《綜合應用能力(A類)》;下午14:00—15:30《職業能力傾向測驗(A類)》。每個科目滿分均為150分。筆試成績滿分為300分,合格分為150分。筆試不合格者,不能參加面試。
考試范圍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分類考試公共科目筆試考試大綱(試行)2015版》(附件3)為準。
根據省財政廳和物價局有關規定,考試費按每人每科40元(兩科合計80元)收取。
筆試地點另行通知。
2、面試。在筆試合格人員中根據招聘計劃從高分到低分按照1:3比例確定面試對象(其中,招聘計劃3名及以上的崗位,按1:2確定)。出現不足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面試對象。面試滿分100分,合格分為60分。面試不合格者,不能列入體檢、考察對象。
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折算百分制后)和面試成績各占50%計算總成績。若總成績相等,以筆試成績高的排位在前。
總成績的計算公式為:總成績=筆試成績÷3×50%+面試成績×50%,總成績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尾數四舍五入。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三)體檢。根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的1:1比例確定體檢對象。體檢參考《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修訂后)等政策,并按有關操作規程執行。
(四)考察。體檢合格者參加考察,考察標準參照《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浙人發〔2008〕58號)和《關于修訂<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有關條款的通知》(浙人社發〔2014〕149號)有關規定執行。如有放棄體檢、考察或體檢、考察不合格的,將在面試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體檢、考察時間屆時另行通知。
(五)公示、聘用。體檢、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對象,并向社會公示。公示結束后,辦理報到聘用手續,試用期按有關規定執行。
四、其他規定
(一)凡在校期間受過黨紀、政紀處分且畢業后未解除處分的,報到時因個人原因未取得畢業證的,聘用人員提供的相關證件及材料有弄虛作假的,不予聘用,已經聘用的,一律取消聘用資格。
(二)對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試應試人員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執行。
(三)部分招聘職位所要求的“工作經歷”是指:在各類企事業單位和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和生產一線、農村、機關(含參公事業單位)工作,或曾在軍隊團級以下單位服役、自謀職業、個體經營等的工作經歷。在全日制學校就讀期間參加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不能作為基層工作經歷。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工作經歷的計算,截止到2015年10月10日。
(四)根據嵊市委辦發〔2015〕78號文件規定:全市經公開招聘進入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5年內不得調動。
(五)報考人員為農業戶口身份的,聘用時須辦畢“農轉非”手續后,方可辦理報到手續。
(六)本次招聘不舉辦、不委托、不授權任何社會機構和個人舉辦任何輔導培訓班。目前社會上出現的任何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培訓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上網卡等,均與招聘組織單位無關、與本次考試無關。
(七)本次公開招聘的信息均在下列網站公布:
嵊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http://www.szldj.gov.cn)
嵊州人才網(http://www.szrcw.com.cn)
政策咨詢電話:
嵊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務員管理科 0575-83012235
嵊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5年9月24日
附件:附件1:2015年下半年嵊州市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計劃表。xls
附件:附件2:嵊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doc
附件:附件3: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分類考試公共科目筆試考試大綱(試行)2015版。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