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紹興越城區第一批事業單位招聘38人公告
為滿足事業單位補充工作人員的需要,經研究,決定組織實施2016年越城區第一批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本次越城區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38名。具體招聘單位、崗位、人數、專業、學歷和有關要求等詳見《2016年越城區第一批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表》(見附件)。
二、報名基本條件
1.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義務;
2.具有與招聘崗位要求相適應的學歷、專業、技能條件;
3.具有國家承認的學歷,身體健康;
4.符合崗位要求的其他條件。
三、報名辦法
1.報名時間:2016年4月16日(星期六)
上午8:30—12:00 下午13:00—16:00
2.報名地點:越城區人力資源服務中心(市區馬臻路45號)。
3.報名資料: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2張、身份證、戶口簿(或印有本人戶口信息的戶口簿頁面)、學歷證書、職業(執業)資格證書和其他報考職位所需的證件(證明)等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全日制普通高校2016年應屆畢業生須提供學校核發的《就業推薦表》、教育部學生司制發的《全國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省外高校可持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制發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原件及復印件。應屆畢業生因學校原因或單位簽約蓋章等原因無法提供《就業協議書》的,由本人提供書面說明)。
有工作經歷要求的崗位,還需提供蓋有單位公章的工作經歷證明或縣級以上養老保險機構蓋上公章的繳納養老保險的證明;要求有具體專業工作經歷的,必須提供蓋有單位公章的工作經歷證明。考試費用按每科40元收取。
四、招聘辦法
在報名的基礎上,經過專業測試(越城區文化館舞蹈干部崗位)、筆試、面試、體檢、考察,擇優聘用。報名不足招聘計劃數3倍的崗位,將酌情核減或取消招聘計劃。崗位取消招聘的,報考該崗位的應聘人員可在規定時間內改報或退費。
(一)專業測試
越城區文化館舞蹈干部崗位要求在筆試前進行舞蹈專業測試。應聘者需在規定時間內對指定內容進行專業技能(知識)和專業水平展示,主要測試應聘者的專業舞蹈素質和能力,服裝自備。
專業測試后,應聘者以專業測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數1:3的比例確定參加筆試對象。該職位以專業測試代替面試,專業測試成績占總成績的70%。
專業測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二)筆試
應試人員須攜帶本人身份證和準考證準時參加考試,筆試時間為2016年5月14日(星期六)。
上午 9:00—11:30 《綜合應用能力(A類)》
下午 14:00—15:30 《職業能力傾向測驗》
公共科目筆試試卷為綜合管理類(A類),各科滿分均為100分,各占筆試成績的50%。
越城區文化館舞蹈干部崗位的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30%,其他崗位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50%。
(三)面試
越城區文化館舞蹈干部崗位不面試。
其他崗位筆試結束后,以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數1:3的比例確定面試對象(招聘人數3人以上的崗位,按1:2的比例確定面試對象)。
面試為《結構化面試》,其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分為60分。面試不合格者,不能列入體檢、考察對象。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50%。
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體檢、考察、聘用
越城區文化館舞蹈干部崗位在筆試結束后,將專業測試成績、筆試成績合成計算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若總成績相等,以專業測試成績高的排位在前)按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察對象。
其他崗位在面試結束后,將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合成計算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若總成績相等,以筆試成績高的排位在前)按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察對象。
體檢、考察時間另行通知。
體檢工作參照人社部、原衛生部、國家公務員局《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05〕65號)執行。
體檢參照《浙江省人事廳、浙江省衛生廳轉發人事部、衛生部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及原衛生部《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等政策執行。
考察參照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2013〕2號)執行。
經體檢、考察合格者,予以聘用。報考人員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考察結論為不宜聘用、不能在規定時間提供報考所需相關證明文件及其他材料或在擬聘用對象公示前放棄聘用資格的,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在相應職位面試合格人員中依次遞補。
被聘用人員收到錄用通知書,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不再遞補。
招聘等相關信息可在越城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站(www.sxyc.gov.cn)和越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ww.sxychrss.gov.cn)查詢。
(五)注意事項
1.應聘人員提交的報考信息和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如因選報崗位不當或所填寫內容不真實、不準確、不全面而影響本人考試或聘用的,由應聘人員本人負責。凡提供虛假材料獲取報考資格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試應試人員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執行。
2.報考人員的戶籍,以2016年4月16日的戶口所在地為準。截止到2016年4月16日戶口尚在遷移中的人員,不得報考。崗位條件中關于戶籍地的要求,對應屆畢業生可以是其現戶籍地,也可以是生源地。
3.2016年應屆畢業生須在2016年9月30日前提供相應的學歷證書(部分崗位還需提供學位證書)。
4.本次招考所涉及的工作經歷的計算統一截止到2016年4月16日。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讀期間參加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不能作為工作經歷。
5.年齡計算截止時間為2016年4月16日,即30周歲以下為1985年4月16日以后出生,35周歲以下為1980年4月16日以后出生。
6.全日制在校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其他學歷報名。
7.考生需完成全部考試科目,否則視為自動放棄資格。
8.報考人員為農業戶籍的,聘用前須將農業戶籍轉為非農戶籍。
9.要求為“**以上”的,均含**,即**及以上;“**以下”也同理。
咨詢電話:0575-88317036,88376465。
附件下載:
紹興市越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6年4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