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蒼南縣各級機關考試錄用公務員(含選調生村官、專職人民武裝干部學員)資格復審和體(技)能測評的通知
各位筆試入圍的考生:
根據2018年蒼南縣各級機關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安排,定于2018年3月12日(星期一)在社保大樓2樓會議室(蒼南縣靈溪鎮江灣路408號)對筆試入圍的考生進行資格復審。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1.資格復審。按照公告規定,資格復審開始48小時前,相關人員確認不參加資格復審的,到蒼南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務員管理科填寫《放棄資格聲明》并簽字按指紋,由招錄機關在該職位筆試合格分數線以上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進行遞補。
報考人員應攜帶單寸同底免冠近期彩色照片2張,并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學歷證書等招錄職位所需要的相關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應提供學校核發的就業推薦表、教育部學生司制發的《全國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省外高校可持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制發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戶口簿(或印有本人戶口信息的戶口簿頁面)、身份證及報考專業(職位)要求的資格條件等相關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社會人員應提供報考職位所需要的本人身份證、戶口簿(或印有本人戶口信息的戶口簿頁面)、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執(職)業資格證書及報考專業(職位)要求的資格條件等相關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應屆畢業生因學校原因或單位簽約蓋章等原因無法提供就業協議書的,由本人提供書面說明。
留學人員還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委培生、定向生須提供委托培養單位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
大學生“村官”應提供服務地縣級組織部門出具的服務滿2年、考核合格和是否在服務崗位的證明;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人員應出具全國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項目管理辦公室頒發的《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志愿服務證》及與省級項目辦簽署的“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招募協議書”;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欠發達地區計劃”人員應出具由浙江省大學生志愿服務欠發達地區計劃項目管理辦公室頒發的《大學生志愿服務欠發達地區計劃志愿服務證》。
報考選調生村官的除應提供應屆畢業生所需材料外還要提供相應中共黨員(含預備黨員)或學生干部經歷的證明。
報考鄉鎮(街道)專職人民武裝干部和專職人民武裝干部學員職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退役士兵還應出具《退役士兵證》。參加2017年國家司法考試的人員,須提供設區的市級司法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2017年度國家司法考試成績通知單。
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相符者,不得參加面試。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放棄。考慮到實際情況,資格復審可以委托他人代審,但需提供復審委托書(附件2),同時需在資格復審表上簽字。
2. 報考鄉鎮專職人民武裝干部和專職人民武裝干部學員職位考生的體(技)能測評工作由省委組織部會同省軍區組織實施,軍事技能測評項目及評分標準見《浙江省鄉鎮(街道)機關錄用專職人武干部軍事技能測評項目成績標準(暫行)》,三項目總分達不到180分的取消面試資格。考生先參加本縣的資格復審,再參加體(技)能測評。資格復審定于2018年3月1日(星期四)下午2:30在蒼南縣行政中心717辦公室(蒼南縣靈溪鎮仁英路555號)進行。
3.領取資格復審合格單。報考鄉鎮專職人民武裝干部和專職人民武裝干部學員職位的考生資格復審和體(技)能測評均通過的,發給《資格復審合格單》。其余非警察類考生在資格復審通過后現場發給《資格復審合格單》(面試時間定于3月24日—25日)。按《資格復審合格單》的要求打印《面試通知書》。
附件1:資格復審時間、地點安排表
附件2:復審委托書
附件3:2018年蒼南縣各級機關考試錄用公務員筆試入圍資格復審和體(技)能測評人員名單
中共蒼南縣委組織部 蒼南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8年2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