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溫州市甌海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資格復審通知
有關考生:
根據2020年溫州市甌海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工作安排,現將資格復審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資格復審僅對列為擬面試對象的報考人員(大學生退役士兵除外)進行。
甌海區融媒體中心0201崗位、0202崗位的技能測試、資格復審時間另行通知。
二、資格復審時間定于2020年8月18日(周二)(上午9時至11時30分,下午14時30分至17時)在甌海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甌海區行政中心12號樓,甌海區婁橋街道平天路億象商業廣場北側、甌海區第二幼兒園南側)六樓會議室進行。
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和要求參加資格復審的,作自動放棄處理。
三、資格復審時,考生應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簿(或印有本人戶口信息的戶口簿頁面)、畢業證書、學位證書、2張1寸彩色近期免冠照片以及其他報考崗位所需的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若還未取得畢業證書,則應提供學校核發的就業推薦表、教育部學生司制發的《全國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省外高校可持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制發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應屆畢業生因學校原因或單位簽約蓋章等原因無法提供就業協議書的,由本人提供書面說明。留學人員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工作人員參加招聘應提供所在單位、主管部門及當地組織、人力社保部門同意報考的書面意見(原件,加蓋單位公章);定向生、委培生須提供有關單位同意報考的書面意見(原件,加蓋單位公章)。
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報考崗位(專業)資格條件不相符或者弄虛作假取得報名資格條件等情況的,取消招聘資格,不予入圍面試。
如有資格復審自動放棄或不符合條件者,且不足規定比例的,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考慮到實際情況,資格復審可以委托他人代審,但需提供資格復審委托書(附件2)。
因疫情防控需要,請配合測量體溫和出示溫州健康碼并服從現場人員管理。
附件1.2020年甌海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入圍資格復審人員名單.docx
溫州市甌海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0年8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