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舟山普陀醫院護理人員招聘公告
為推進醫院快速發展,充實醫院護理人才隊伍,根據《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要求,經舟山市普陀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在編護理人員20名(其中助產專業2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單位簡介
普陀醫院是省內建立最早的三家公立醫院之一和全市最早的公立醫院,也是舟山東南部地區和普陀區唯一一家綜合性公立醫院。2005年通過省衛生廳評審成為二級甲等綜合性醫院,2011年9月接受“二甲”復評。2013年6月高分通過省衛生廳三級乙等綜合性醫院評審。2013年12月又順利搬入了東港新院, 新增了三個科室,現日住院病人已超800人。2015年起準備JCI認證工作。醫院經過99年建設發展,幾代人辛勤耕耘,現已形成多學科、多門類的醫療體系,承擔著舟山東南部地區常住和流動人口醫療、急救、預防、保健、康復等任務。
二、招聘計劃
全日制醫學院校大專學歷以上護理專業(含助產專業)畢業生20名。具體為:1、招聘三年內(2014年6月后畢業, 包括2014年6月畢業) 全日制大專學歷以上護理專業人員15名和助產專業人員2名。2、根據浙衛發(2013)255號浙江省衛生廳省編委辦省教育廳等六部門《關于加強全省護理隊伍建設的若干意見》的精神,從編外護理人員中招聘3名。
三、招聘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熱愛護理工作,有較強的事業心、責任感和奉獻精神。
3、身體健康,儀表端正,能適應崗位工作。
4、年齡在35周歲及以下(1980年3月10日以后出生)。
5、戶籍不限。
6、歷屆編外護理人員要求具有護士執業資格,在二級及以上醫院工作三年以上, 并且具備大專或護師以上職稱。
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在職人員和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非2016屆畢業生不能報考。
四、信息發布平臺
(一)舟山市普陀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www.ptrlsb.gov.cn/)。
(二)舟山市普陀區衛生和計劃生育局網站(http://wjj.putuo.gov.cn/)。
(三)普陀醫院網站(http://zspt-hospital.com/)
其中,普陀醫院網站為發布考試、體檢、等相關信息的唯一平臺。
五、招聘辦法
招聘工作遵循“公開、公平、競爭、擇優”的原則,堅持德才兼備的標準,采取公開報名、統一考試、嚴格考核、擇優聘用的方法進行。招聘程序分為報名、考試、體檢、考核、公示、聘用。
根據浙衛發(2013)255號浙江省衛生廳省編委辦省教育廳等六部門《關于加強全省護理隊伍建設的實干意見》,在招聘護理人員時,適當降低開考最少人數比例要求,優先保證護理空缺崗位人員到位,報考人數應達到招聘職位計劃數的2倍,未達到規定比例的,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與區衛生和計劃生育局會商后,根據報名人數進行崗位間調劑或崗位核減,具體另行公告。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6年3月10日至2016年3月17日;
2、報名地點:普陀醫院人事科
3、聯系電話:人事科0580-3030030;
4、報名辦法:持《舟山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見附件1)、本人身份證、畢業證書(原件、復印件1份)、2016年3月10日以后學信網出具的最高學歷“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學校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原件、復印件1份)、一式三份就業協議書(原件)、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張及相關工作證明、職稱證書(原件、復印件1份)。
(二)考試
1、考試采用筆試、面試和技能考核。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50%,面試成績占30%,技能考核占總成績的20%,總成績滿分為100分。筆試時間及地點詳見準考證,準考證領取時間另行通知。
2、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1: 2比例確定技能考核和面試人員(不足招聘比例的按實參加)。技能考核和面試主要測試應試者的操作能力、綜合分析能力、語言表達能力和應變能力等。面試和技能考核辦法、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3、總成績計算。按招聘崗位計算成績和排名,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30%+技能考核成績×20%。當總成績并列時,學歷高的排名在前;學歷相同的,筆試成績高的排名在前;若學歷和筆試仍相同的,技能考核成績高的排名在前。總成績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
(三)體檢考核
按招聘職位計劃 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核對象。體檢標準參照《浙江省人事廳、浙江省衛生廳轉發人事部衛生部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號)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衛生部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行。報考人員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
考核標準參照《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及修訂條款執行,考核結果作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據,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如有體檢、考核不合格的,按成績從高到低順延替補。
(四)公示聘用
1、經考核合格的人員,確定擬聘用人選,并在普陀醫院網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填寫《浙江事業單位新聘用人員登記表》,辦理聘用手續。擬聘用對象在規定時間內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后,各招聘職位均不再遞補。
2、聘用人員納入事業單位編制。
3、報考人員對本招聘公告有異議的,可在公布之日起7日內向舟山市普陀區衛生和計劃生育局反映,以便及時酌情糾正。
4、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執行。
5、本公告未盡事宜,由普陀醫院負責解釋。咨詢電話0580-3030030 ,監督電話:普陀區衛生和計劃生育局0580-3052118,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580-3012510。
普陀醫院
2016年3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