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某市政府依王某申請,作出行政復議決定,撤銷市國土房管局對王某房屋的錯誤登記,并責令市國土房管局在一定期限內重新登記。市國土房管局拒不執行該行政復議決定,王某有權采取下列哪一種措施?
A.要求市政府責令市國土房管局限期履行
B.申請市政府強制執行
C.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D.對市國土房管局不作為再次申請行政復議
2.王某利用計算機知識獲取某公司上網賬號和密碼后,以每3個月100元的價格出售上網賬號和密碼,從中獲利5000元,給該公司造成4萬元的損失。對此,下列哪個說法是正確的?
A.王某的行為構成盜竊罪,盜竊數額為5000元
B.王某的行為構成詐騙罪,詐騙數額為5000元
C.王某的行為構成盜竊罪,盜竊數賴為4萬元
D.王某的行為構成詐騙罪,詐騙數額為4萬元
3.根據我國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和有關的司法解釋,下列哪個說法是正確的?
A.上級人民法院不能審判下級人民法院管轄的第一審刑事案件
B.上級人民法院不能指定下級人民法院審判應由上級人民法院管轄的第一審刑事案件
C.上級人民法院不能指定下級人民法院審判管轄不明的案件
D.上級人民法院不能指定下級人民法院審判管轄明確的案件
4.甲企業與乙銀行簽訂借款合同,借款金額為10萬元人民幣,借款期限為1年,由丙企業作為借款保證人。合同簽訂3個月后,甲企業因擴大生產規模急需資金,遂與乙銀行協商,將貸款金額增加到15萬元,甲和銀行通知了丙企業,丙企業未予答復。后甲企業到期不能償還債務。該案中的保證責任應如何承擔?
A.丙企業不再承擔保證責任,因為甲與乙變更合同條款未得到丙的同意
B.丙企業對10萬元應承擔保證責任,增加的5萬元不承擔保證責任
C.丙企業應承擔15萬元的保證責任,因為丙對于甲和銀行的通知未予答復,視為默認
D.丙企業不再承擔保證責任,因為保證合同因甲、乙變更了合同的數額條款而致保證合同無效
5.下列關于企業法人破產還債程序的表述,哪一說法是錯誤的?
A.企業法人因嚴重虧損,無力清償到期債務,債權人和債務人都有權申請宣告破產還債
B.法院審理破產還債案件一律使用裁定,并一律不準上訴
C.個體工商戶或公民個人合伙不適用企業法人破產還債程序
D.人民法院審理企業法人破產還債案件必須組成合議庭
6.某合伙組織起字號為“興達商行”,其中甲出資60%,乙、丙各出資20%,甲被推舉為負責人。在與興達商行的債務人丁的一場訴訟中,甲未與乙、丙商量而放棄興達商行對丁的債權5萬元,乙、丙知道后表示反對。甲放棄債權的行為的效力應如何認定?
A.是有效行為 B.是無效行為 C.是可撤銷行為 D.是效力未定行為
7.甲公司通過劃撥方式取得了國有土地使用權,在該土地上建成了一棟房屋,并將該房屋出租給乙公司,每月得租金1萬元。后被土地管理部門發現。下列哪一選項是對甲公司的行為和取得的租金收入進行恰當處置的方式?
A.房屋租賃合同無效,甲公司應先補交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然后再出租房屋,已取得的租金予以沒收
B.房屋租賃合同有效,已取得的租金歸甲公司,但甲公司應另行向國家繳納土地租金
C.房屋租賃合同有效,已取得的租金歸甲公司,但甲公司應將租金中所含的土地收益上繳國家
D.房屋租賃合同無效,甲公司應補交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但已取得的租金歸甲公司
8.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和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下列有關特別行政區立法權的表述哪一項是不正確的?
A.特別行政區立法機關制定的法律須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備案不影響該法律的生效
B.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在征詢其所屬的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委員會的意見后,如認為特別行政區立法機關制定的法律不符合基本法關于中央管理的事務及中央和特別行政區關系的條款,可以將該法律發回,但不作修改
C.經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發回的特別行政區的法律立即失效
D.經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發回的特別行政區的法律一律具有溯及力
9.法律體系是一個重要的法學概念,人們盡可以從不同的角度、不同的側面來理解、解釋和適用這一概念,但必須準確地把握這一概念的基本特征。下列關于法律體系的表述中哪種說法未能準確地把握這一概念的基本特征?
A.研究我國的法律體系必須以我國現行國內法為依據
B.在我國,近代意義的法律體系的出現是在清末沈家本修訂法律后
C.盡管香港的法律制度與大陸的法律制度有較大差異,但中國的法律體系是統一的
D.我國古代法律是“諸法合體”,沒有部門法的劃分,不存在法律體系
10.法律關系的內容是法律關系主體之間的法律權利和法律義務,二者之間具有緊密的聯系。下列有關法律權利和法律義務相互關系的表述中,哪種說法沒有正確揭示這一關系?
A.權利和義務在法律關系中的地位有主、次之分
B.享有權利是為了更好地履行義務
C.權利和義務的存在、發展都必須以另一方的存在和發展為條件
D.義務的設定目的是為了保障權利的實現
浙江公務員考試網<http://www.ikeluosi.com/> 解析 題目或解析有誤,我要糾錯。
1.A
解析:依行政復議法第32條規定,被申請人不履行或者無正當理由拖延履行行政復議決定的,行政復議機關或者有關上級行政機關應當責令其限期履行。據此,王某有權要求該案的復議機關--市政府責令市國土房管局限期履行。故選A。
2.C
解析:《刑法》第265條規定:“以牟利為目的,盜接他人通信線路、復制他人電信碼號或者明知是盜接、復制的電信設備、設施而使用的,依照本法第264條的規定 定罪處罰。”也就是依照盜竊罪定罪處罰。《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盜竊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2條規定:“刑法第265條規定的:以牟利為目的 ‘,是指為了出售、出租、自用轉讓等謀取經濟利益的行為。”《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擾亂電信市場管理秩序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有更為明確的規 定,該解釋第8條規定:“盜用他人公共信息網絡上網賬號、密碼上網,造成他人電信資費損失較大的,依照刑法第264條的規定,以盜竊罪定罪處罰。”本題 中,王某“獲取某公司上網賬號和密碼”后,為了獲利而出售該上網賬號和密碼讓他人使用,構成盜竊罪。關于本題盜竊數額的認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盜竊 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5條第1款第10項規定:“明知是盜接他人的通信線路、復制他人電信碼號的電信設備、設施而使用的,盜竊數額按合法用 戶為其支付的電話費計算。……”盜竊數額不能按照罪犯最終所得的數額認定,而是應按照被盜財物的實際價值認定,應認定該公司損失的4萬元為盜竊數額。故本 題選C項。詐騙罪必須是被害人基于該錯誤認識而“自愿”地交付財物或處分財物。本題中某公司早先對自己公司的上網賬號和密碼被盜并不知情,因此王某犯的不是盜竊罪。
3.B
解析:《刑訴法》第23條規定:“上級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時候,可以審判下級人民法院管轄的第一審刑事案件;下級人民法院認為案件重大、復雜需要由上級人民法院審判的第一審刑事案件,可以請求移送上一級人民法院管轄。”排除A.《刑訴法》第26條規定:“上級人民法院可以指定下級人民法院審判管轄不明的案件,也可以指定下級人民法院將案件移送其他人民法院管轄。”排除C.《高法解釋》第18條規定:“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因案件涉及本院院長需要回避等原因,不宜行使管轄權的,可以請求上一級人民法院管轄;上一級人民法院也可以指定與提出請求人民法院同級的其他人民法院管轄。”排除D。
4.B
解析:本題考保證責任與主債務的關系。《擔保法解釋》第30條第1款規定:“保證期間,債權人與債務人對主合同數量、價款、幣種、利率等內容作了變動,未經保證人同意的,如果減輕債務人的債務的,保證人仍應當對變更后的合同承擔保證責任;如果加重債務人的債務的,保證人對加重的部分不承擔保證責任。”由于他人單方意思表示不能對相對人發生拘束力,故沉默推定為默認必須有法律的明確規定,本案沉默不能視為默認。
5.B
解析:本題考企業法人破產還債程序。《民訴法》第199條規定:“企業法人因嚴重虧損,無力清償到期債務,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債務人破產還債,債務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破產還債。”A項表述正確。《民訴法意見》第252條規定:“破產還債案件,一律用裁定;當事人除對駁回破產申請的裁定可以上訴外,對其他裁定不準上訴。”B項說法錯誤,當選。此外,根據2002年9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企業破產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第13條第2款與14條第3款規定,有兩種裁定可上訴:“破產申請人對不予受理破產申請的裁定不服的,可以在裁定送達之日起10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破產申請人對駁回破產申請的裁定不服的,可以在裁定送達之日起10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民訴法》第206條第2款規定:“不是法人的企業、個體工商戶、農村承包經營戶、個人合伙,不適用本章規定。”C項表述正確。《民訴法意見》242條規定:“人民法院受理破產案件后,應當組成合議庭進行審理。”該規定亦在上述《規定》第15條中得以體現,D項恰好與之一致。
6.A
解析:執行合伙事務的合伙人,對外代表合伙組織,其執行合伙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合伙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全體合伙人承擔。故選A。
7.C
解析:依房地產管理法第55條,以營利為目的,房屋所有權人將以劃撥方式取得使用權的國有土地上建成的房屋出租的,應當將租金中所含土地收益上繳國家,故選C。
8.D
解析:《 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 第17條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享有立法權。 香港特別行政區的立法機關制定的法律須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備案不影響該法律的生效。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在征詢其所屬的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委員會后,如認為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機關制定的任何法律不符合本法關于中央管理的事務及中央和香港特別行政區的關系的條款,可將有關法律發回,但不作修改。經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發回的法律立即失效。該法律的失效,除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法律另有規定外,無溯及力。“《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 第17 條也作了類似規定,根據以上兩個法條的規定可輕松作答。
9.D
解析:法律體系也稱為部門法體系,是指一國全部現行國內法規范構成的體系,不包括完全意義的國際法即國際公法。它反映一國法律的現實情況,不包括歷史上廢止的已經不再有效的法律,一般也不包括尚待制定、還沒有生效的法律。近代意義的法律體系概念是部門法體系,清末沈家本修訂法律是中國法制向近代轉型的標志,在此之前近代部門法體系意義上的法律體系當然也無從存在。我國大陸和香港、澳門、臺灣地區的法律制度分別屬于不同的法系,由于“一國兩制”的實行,出現了不同社會制度、不同基本性質和不同法系的法律并行的情況,但這并不意味著兩個以上法律體系的并存。由于我國國家主權統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根據憲法授權制定,而憲法是我國全部法律統一的中心和出發點,因此中國仍然可以看作一個統一的法律體系,法系背景的差異并不影響中國法律體系的統一。古代中國法律一直是諸法合體,但是這種法典編撰體例上的“諸法合體,民刑不分”并不能否定法律體系上的諸法并存。因此答案選D。
10.B
解析:權利和義務是法學當中最為重要的一對概念,在兩者的關系中,權利具有最終的地位,義務始終是為權利服務的,這就是“權利本位”思想。A說明了權利和義務的地位有主次之分,是正確的。C說明了兩者互為條件,也是正確的。D說明了設定義務的目的就是保證權利的實現,是正確的。而B 則認為享有權利是為了更好的履行義務,這違背了“權利本位”的思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