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2015年浙江公務員考試法律常識練習題(6)
http://www.ikeluosi.com 2015-02-25 來源:浙江公務員考試網
1.甲乙二人是交往多年的好友,一日,甲請乙在某酒店喝酒,兩人微醉。下樓時,因一小事意見不合,甲推了乙一把,乙便從三樓摔至一樓,導致顱腦嚴重損傷,在送往醫院的途中身亡,對甲的行為,應如何定罪?( )
A.構成故意殺人罪
B.構成故意傷害罪
C.構成過失致人死亡罪
D.屬于意外事件
2.下列犯罪行為中,屬于不作為行為方式的是( )。
A.甲因高興將3歲兒子拋接但因失手致其死亡
B.乙分娩嬰兒后為掩蓋未婚先孕真相將嬰兒扔出窗外致嬰兒死亡
C.丙分娩女嬰后不愿撫養,遂以2萬元價格將其賣給他人
D.丁分娩嬰兒后將嬰兒棄置于火車站致其凍成重傷
3.間歇性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認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為時,實施重危害社會行為的,( )。
A.應當負刑事責任
B.不負刑事責任
C.應當負刑事責任,但可以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D.待治療痊愈后再追究刑事責任
4.非法拘禁罪屬于( )。
A.繼續犯
B.牽連犯
C.結合犯
D.連續犯
5.在下列犯罪中,犯罪主體為特殊主體的是( )。
A.重大責任事故罪
B.交通肇事罪
C.放火罪
D.破壞交通工具罪
浙江公務員考試網(http://www.ikeluosi.com/)解析 題目或解析有誤,我要糾錯。
1.【答案】C。解析:過失致人死亡罪,是指行為人因疏忽大意沒有預見到或者已經預見到而輕信能夠避免造成的他人死亡,剝奪他人生命權的行為。本案例中,甲對乙的死亡不存有故意心態,不能構成故意殺人罪。
2.【答案】D。解析:不作為的危害行為,是指消極的行為,即行為人消極地不履行法律義務而危害社會的行為。從表現形式看,不作為是消極的行動;從違反法律規范的性質來看,不作為直接違反了某種命令性規范。選項A屬于作為的過失致人死亡行為,選項B屬于作為的故意殺人行為,選項C的出賣行為也是作為行為。選項D中丁的行為屬于拒絕履行撫養義務,構成遺棄罪,屬于不作為。
3.【答案】B。解析:根據《刑法》第18條第l款,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認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為的時候造成危害結果,經法定程序鑒定確認的,不負刑事責任。據此本題應選B。
4.【答案】A。解析:本題考查的知識點是:繼續犯的特征。繼續犯屬于實質的一罪,其最本質的特征為犯罪行為以及犯罪行為所引發的不法狀態同時處于持續過程之中。非法拘禁罪就是最典型的繼續犯,在非法拘禁罪中,非法拘禁的行為以及由非法拘禁行為所引發的被害人的人身自由被剝奪或者限制的不法狀態自犯罪著手時起,就同時不間斷地處于持續過程之中。而本題的選項中所給出的牽連犯、連續犯屬于處斷的一罪。結合犯屬于法定的一罪。所以,本題的正確答案只能是 A。
5.【答案】A。解析:本題考查的知識點是:具體犯罪的主體。根據《刑法》規定,重大責任事故罪的主體是工廠、礦山、林場、建筑企業或者其他企業、事業單位的職工,所以本罪的主體是特殊主體。根據《刑法》第133條、第114條、第116條的規定,交通肇事罪、放火罪、破壞交通工具罪的主體都是一般主體,所以,本題的正確答案是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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