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龍游縣考試錄用公務員現場資格復審結果及遞補人員名單
根據《中共龍游縣委組織部、龍游縣人事勞動社會保障局關于2011年龍游縣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的精神,經2011年4月18日現場資格復審,現將資格復審不合格、自動放棄和遞補人員名單公布如下:
報考單位 |
報考 職位 |
招考名額 |
姓名 |
準考證號 |
總分 |
資格復審及 遞補情況 |
龍游縣人民檢察院 |
法律 |
1 |
惠珂 |
08202064512 |
106.67 |
放棄 |
/ |
/ |
/ |
無遞補資格復審對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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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游縣工商局(基層所) |
經濟管理 |
1 |
錢秋霞 |
08202060801 |
128.73 |
放棄 |
韓智 |
08202062716 |
124.79 |
遞補資格復審對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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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游縣環境監察大隊 |
環境監察 |
2 |
鄭有炳 |
08202062612 |
134.75 |
放棄 |
姜瑜 |
08202062810 |
132.04 |
遞補資格復審對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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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游縣鄉鎮國土資源所 |
管理 |
4 |
王乃新 |
08202062803 |
133.65 |
放棄 |
姚衛國 |
08202063914 |
128.88 |
遞補資格復審對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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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游縣龍洲街道辦事處 |
管理 |
2 |
鄭哲鵬 |
08202064626 |
123.12 |
不合格 |
舒燕男 |
08202062429 |
121.62 |
遞補資格復審對象 |
請遞補資格復審對象于2011年4月20日到龍游縣人事勞動社會保障局四樓會議室參加現場資格復審。
(1)201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應提供學校核發的就業推薦表、教育部學生司制發的《全國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省外高校可持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制發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戶口簿(或印有本人戶口信息的戶口簿頁面)、身份證等相關證件(證明)原件和復印件,一寸免冠近照一張;
(2)社會人員應提供報考職位所需要的本人身份證、戶口簿(或印有本人戶口信息的戶口簿頁面)、學歷證書、學位證書等相關證件(證明)原件和復印件,一寸免冠近照一張。
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符的,不得參加面試。本人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視作放棄面試。
中共龍游縣委組織部
龍游縣人事勞動社會保障局
二○一一年四月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