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海鹽縣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資格審查辦法
“法學類、文秘類、財會類、統計類、計算機類、經濟學類、土建、工程類部分專業”的專業資格審查辦法如下:
一、“法學類”招考專業,所學為下列專業的人員可以報考:
法學類:法學;法律各相關專業。
二、“文秘類”招考專業(職位),所學為下列專業的人員可以報考:
漢語言文學、漢語言文學教育、漢語言、漢語言教育、對外漢語、中國語言文化、中國文學、文秘、新聞學專業。
三、“財會類” 招考專業(職位),所學為下列專業的人員可以報考:
會計學、財務管理、審計學、會計與統計核算、會計電算化專業。取得注冊會計師資格的人員可以報考。
四、“統計類” 招考專業(職位),所學為下列專業的人員可以報考:
財會統計、綜合統計、計劃統計、統計與財會、計劃會計統計、工業統計、社會經濟統計、應用統計、運輸會計統計、統計學、概率論與數理統計、統計與概率。
五、“計算機類” 招考專業(職位),所學為下列專業的人員可以報考:
電子信息科學與技術、信息科學技術、信息安全、電子信息工程、計算機科學與技術、電子科學與技術、軟件工程、網絡工程、計算機軟件、計算機及應用、計算機科學教育、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信息資源管理、信息管理與技術、電子商務、電子信息、電子應用、計算機網絡工程、計算機網絡、計算機信息與網絡技術、計算機應用與網絡管理、計算機應用與信息管理、計算機網絡與信息管理、計算機技術與應用、通信工程。
六、“經濟學類”招考專業, 所學為下列專業的人員可以報考:
經濟學、國民經濟管理、國際經濟與貿易、農業經濟、財政學、工業經濟、金融學、貿易經濟、運輸經濟、勞動經濟、保險、國際經濟、金融工程、國際貿易(學)、稅務、國際商務、信用管理、工業外貿、網絡經濟學、體育經濟、投資學、貨幣銀行學、國際金融、海洋經濟學、投資經濟、環境資源與發展經濟學、產業經濟學
七、“土建、工程類部分專業”,所學為下列專業的人員可以報考:
建筑學、城市規劃、城鎮建設(部分)、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給水排水工程、交通土建工程、水務工程、道路橋梁與渡河工程專業;工程管理、工程造價、項目管理專業。
海鹽縣黨政機關招考專業(職位)未納入上述專業的,按照招考計劃中規定的專業要求報考,參考《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進行資格審查。本辦法未盡事宜,由海鹽縣委組織部、海鹽縣人事局會同用人單位研究決定。
中共海鹽縣委組織部 海鹽縣人事局
2011年12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