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天臺縣各級機關考錄公務員
資格復審通知
說明:天臺縣入圍面試人員請致電天臺縣人事勞動社會保障局0576-83930839確認是否參加面試。
根據2012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要求,經研究,天臺縣各級機關公務員考錄面試定于2012年4月21日舉行,面試前進行資格復審,對象為天臺縣入圍面試人員,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天臺縣各級機關考錄職位資格復審
時間: 2012年4月17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2:30至5:00)。
地點:天臺縣人事勞動社會保障局會議室(縣行政中心17樓東)。
二、資格復審時考生應提供的材料:
1、201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應提供學校核發的就業推薦表、教育部學生司制發的《全國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省外高校可持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制發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身份證、原籍戶口簿(或印有本人戶口信息的戶口簿頁面)等相關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應屆畢業生因學校原因或單位簽約蓋章等原因無法提供就業協議書的,由本人提供書面說明。
2、社會人員應提供報考職位所需要的本人身份證、戶口簿(或印有本人戶口信息的戶口簿頁面)、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執(職)業資格證書等所有相關證件(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
3、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員還要求提供以下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留學人員還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大學生“村官”應提供天臺縣委組織部出具的服務滿2年、考核合格和是否在服務崗位的證明;
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人員應出具全國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項目管理辦公室頒發的《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志愿服務證》及與浙江省項目辦簽署的“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招募協議書”;
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欠發達地區計劃”人員應出具由浙江省大學生志愿服務欠發達地區計劃項目管理辦公室頒發的《大學生志愿服務欠發達地區計劃志愿服務證》;
參加2011年國家司法考試的人員,須提供設區的市級司法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2011年度國家司法考試成績通知單。
三、對資格復審合格的人員,當場發給《面試通知書》。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符的,不得參加面試。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視作放棄面試。
2012年天臺縣各級機關公開考錄公務員筆試成績及進入面試人員名單
中共天臺縣委組織部
天臺縣人事勞動社會保障局
二O一二年四月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