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黃巖區各級機關考試錄用公務員
資格復審(體能測評)通知
各有關考生:
根據上級統一部署,黃巖區公務員考試錄用面試定于2012年4月21日、22日舉行。面試前進行資格復審,人民警察職位進行體能測評。已進入面試或體能測評人員(名單見附件)請于閱讀本通知后在4月13日之前編輯電子郵件發送到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內容為:“本人某某某,準考證號XXX,已知道2012年黃巖區考錄公務員資格復審(體能測評)的時間和地點”。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面試資格復審
時間: 2012年4月16日、17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2:30至4:30)。
地點:黃巖區人勞社保局會議室(黃巖區行政大樓1310室)。
報考面向優秀村干部、專職人武干部的鄉鎮機關職位和黃巖區黨員電化教育中心職位的考生資格復審地點設在區委組織部(區行政大樓1104室)。
特別提醒:公安、法院、林業等人民警察職位考生不參加16日、17日的資格復審。上述職位考生資格復審定于4月18日體能測評現場進行。人民警察職位體能測評期間考生實行統一封閉式管理,并要求上交手機等一切通訊工具,請上述職位考生參閱本通知第三條,事先準備好所有資格復審所需證書、證明的原件和復印件。因考生個人原因未能提供資格復審材料(含復印件)的,后果由考生自負。
二、公安、法院、林業系統人民警察職位體能測評及資格復審
時間:2012年4月18日(星期三)上午7:00前。
地點:黃巖區政府行政大樓南大門口集中。
體能測評要求三個項目均達標,即男性:10米×4往返跑≤13"1、1000米跑≤4'25"、縱跳摸高≥2.65米;女性:10米×4往返跑≤14"1、800米跑≤4'20"、縱跳摸高≥2.3米。在體能測評合格人員中, 按1:3確定面試對象(其中,招考計劃3名及以上的職位,按1:2確定)。入圍面試人員名單當場宣布。
三、資格復審時考生應提供的材料:
201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應提供學校核發的就業推薦表、教育部學生司制發的《全國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省外高校可持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制發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身份證、原籍戶口簿(或印有本人戶口信息的戶口簿頁面)等相關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社會人員應提供報考職位所需要的本人身份證、戶口簿(或印有本人戶口信息的戶口簿頁面)、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執(職)業資格證書等相關證件(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應屆畢業生因學校原因或單位簽約蓋章等原因無法提供就業協議書的,由本人提供書面說明。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員還要求提供以下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留學人員還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報考鄉鎮(街道)專職人民武裝干部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退役士兵應出具《退役士兵證》;
參加2011年國家司法考試的人員,須提供設區的市級司法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2011年度國家司法考試成績通知單。
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符的,不得參加面試。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視作放棄面試。
資格復審前,若取得面試資格的人員確認不參加資格復審的,在該職位筆試總成績合格人員或體能測評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予以遞補。
對資格復審合格的人員,當場發給《面試通知書》。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符的,不得參加面試。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視作放棄面試資格。
資格復審前,若取得面試資格或體能測評資格的人員確認不參加資格復審的,在該職位筆試總成績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予以遞補。
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的,不再遞補。
中共黃巖區委組織部 黃巖區人事社會保障局
二O一二年四月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