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公布2013年嘉善縣各級機關考試錄用公務員入圍面試人員名單及有關事項的通知
2013年全省各級機關考試錄用公務員筆試成績已經揭曉,報考人員可登錄浙江省公務員考試錄用系統(網址gwy.zjhrss.gov.cn)查詢本人的筆試成績及所報考職位的排名。
根據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公務員局《關于公布2013年全省各級機關考試錄用公務員筆試合格分數線的通知》(浙人社發〔2013〕98號)精神以及《2013年嘉興市各級機關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中規定的比例,嘉善縣各級機關招考職位入圍面試人員名單(不含公安系統人民警察職位)已經確定,現予以公布(詳見附件)。
面試前,招錄機關將對面試對象進行現場資格條件復審,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面試時間:2013年5月19日(星期日)
二、資格復審時間:2013年5月15日 上午 8:30~11:30,
下午 2:00~5:30;
三、資格復審地點:嘉善縣人力資源市場二樓(嘉善縣魏塘街道車站北路97號);
四、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應提供學校核發的就業推薦表、教育部學生司制發的《全國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省外高校可持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制發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戶口簿(或印有本人戶口信息的戶口簿頁面)、身份證等以及其他報考職位所需的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其中在省外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讀的浙江生源2013年應屆畢業生以及在浙全日制普通高校2013年應屆大專畢業生,還需提供有本人入學時戶口遷移記錄的戶口簿及復印件);社會人員應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簿(或印有本人戶口信息的戶口簿頁面)、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等以及其他報考職位所需的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應屆畢業生因學校原因或單位簽約蓋章等原因無法提供就業協議書的,由本人提供書面說明。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員還要求提供以下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留學人員還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大學生“村官”應提供服務地縣級組織部門出具的服務滿2年、考核合格和是否在服務崗位的證明;或提供服務地縣級組織部門出具的服務滿2個聘期、歷年考核稱職及以上和離開服務崗位未滿3年的證明。 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人員應出具全國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項目管理辦公室頒發的《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志愿服務證》及與省級項目辦簽署的“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招募協議書”;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欠發達地區計劃”人員應出具由浙江省大學生志愿服務欠發達地區計劃項目管理辦公室頒發的《大學生志愿服務欠發達地區計劃志愿服務證》;參加2012年國家司法考試的人員,須提供設區的市級司法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2012年度國家司法考試成績通知單。
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符的,不得參加面試。本人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視作放棄面試。
資格復審前,若取得面試資格的人員確認不參加資格復審的,將在該職位的筆試總成績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予以遞補。
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的,不再遞補。
附件:2013年嘉善縣各級機關考試錄用公務員入圍面試人員名單
中共嘉善縣委組織部 嘉善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一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