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2013年全省行政機關公務員管理工作要點的通知
各市、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省直各單位:
現將《2013年全省行政機關公務員管理工作要點》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浙江省公務員局
2013年2月22日
2013年全省行政機關公務員管理工作要點
2013年全省行政機關公務員管理工作的總體要求是: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緊緊圍繞實施“八八戰略”和“兩創”總戰略,按照省委、省政府“干好一三五、實現四翻番”的決策部署,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設高素質執政骨干隊伍為主要任務,進一步完善公務員制度,健全公務員管理機制,加強公務員隊伍建設,努力打造政治堅定、能力過硬、作風優良、奮發有為、人民滿意的公務員隊伍,為推進我省經濟社會發展,加快實現物質富裕精神富有的現代化浙江提供強有力的組織保障和人才支持。
一、加強公務員隊伍建設
(一)加強公務員隊伍作風建設。深入踐行“六戒六要”,加大整治“庸懶散奢”等不良風氣,研究制定加強我省公務員隊伍作風建設的意見措施,改進工作作風,強化服務理念,提升行政效能,樹立良好形象,提高廣大公務員服務發展、服務群眾、服務企業的能力和水平。
(二)深入開展做人民滿意公務員活動。按照中央統一安排,及時在公務員隊伍中部署開展以為民務實清廉為主要內容的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以創建人民滿意示范崗和示范單位為抓手,繼續在我省公務員隊伍中深入開展做人民滿意公務員活動。組織開展全國第八屆、全省第三屆“人民滿意的公務員”和“人民滿意的公務員集體”評選推薦和評選表彰活動。
(三)加強基層公務員隊伍建設。配合省委組織部加強鄉鎮(街道)公務員隊伍建設,認真落實“三真”要求,重點關注基層公務員發展空間窄、待遇低、動力不足等問題,進一步優化鄉鎮干部隊伍結構、改進工作作風、加強業務能力和綜合素質培訓,提升基層公務員為民服務的水平。
(四)著力加強公務員培訓工作。實施《浙江省公務員培訓“十二五”規劃》,進一步深化公務員“四類培訓”,將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大精神作為各類培訓的重點內容。加快公務員公共培訓教材的建設。繼續開展公務員《行政倫理與職業道德》公共課程輪訓,努力提升公務員職業道德水平。認真組織實施對口培訓。完善網絡培訓平臺,加強培訓課件建設,進一步推進網絡學堂的建設發展。協同省委組織部加快建設省直機關處級干部網絡學院。
二、完善公務員制度
(五)深入貫徹落實公務員法及其配套法規。根據國家出臺的有關公務員分類管理、公開遴選、考錄、申訴等方面的政策制度,結合我省實際,研究制定具體的實施細則和制度措施。組織開展全省公務員法及配套法規的監督檢查和學習宣傳工作,推進公務員法及配套法規的全面貫徹落實。
(六)進一步加強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工作。加快推進參照管理審核審批,除新列入參照管理序列的機構外,在2013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全省參照管理單位的集中審批工作。認真做好人員過渡(登記)工作,指導地市妥善解決參照管理工作中的重點難點問題。加強參照管理單位的規范化管理,工作重點逐步從參公審批轉移到依法管理上。
(七)推進公務員分類管理改革試點。根據國家工作部署,繼續推進國稅、地稅等系統的行政執法類公務員分類改革試點。進一步研究探索公務員聘任制,全面推進舟山市公務員聘任制試點工作,認真總結試點經驗,逐步擴大試點范圍,研究完善我省聘任制試點實施辦法。
三、健全公務員管理機制
(八)完善公務員考試錄用機制。做好全省2013年公務員四級聯考、緊缺職位公務員招考、浙江警官職業學院招錄省屬監獄系統人民警察學員工作和中央在浙直屬機構錄用公務員的面試監督工作。進一步探索分級分類考試,切實加強考錄面試考官、命題專家、閱卷專家三支隊伍建設,著力提高考錄工作科學化水平。大力加強考錄基礎建設,繼續完善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信息庫建設,探索建立公務員錄用考試誠信檔案工作。完善公務員考試錄用系統平臺建設。認真做好考錄工作基礎資料、基本數據的積累和管理。
(九)改革創新公務員任用機制。加大競爭上崗工作的力度,擴大各地各部門競爭上崗的覆蓋面,進一步規范工作程序和資格條件設置。扎實做好公開遴選公務員工作,建立上級機關組織公開遴選的經常性機制。
(十)探索公務員考核評價機制。建立健全平時考核制度,研究制定《關于加強公務員平時考核工作的意見》。進一步完善考核聯系點制度,加強考核聯系點建設,總結推廣典型經驗。
(十一)完善公務員監督約束機制。深入貫徹實施《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嚴格公務員日常管理監督。推進各市公務員申訴公正委員會的組建,依法處理公務員申訴案件,維護公務員合法權益。
四、切實做好政府表彰獎勵工作
(十二)加強政府表彰獎勵工作。組織開展系統綜合性先進及各項專項性工作先進的評選推薦和評選表彰工作。進一步規范及時獎勵工作,對在處理突發事件和承擔專項重要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和貢獻的集體和個人予以記功獎勵,發揮獎勵的激勵導向作用。組織開展第十期全省省部級以上榮譽稱號獲得者的學習考察活動。
(十三)規范評比達標表彰活動。做好2013年度我省要求擬調整、變更及新設立省級評比達標表彰項目上報黨中央、國務院的申報工作。按照從緊從嚴、總量控制的要求,切實做好省級部門要求臨時性開展評比達標表彰活動的有關審核審批工作。對各地各部門貫徹執行《浙江省評比達標表彰活動管理實施細則(試行)》情況開展調研摸查,加強評比達標表彰工作的指導,進一步規范各類評比達標表彰活動。做好省協調小組辦公室的各項日常工作。
五、加強公務員管理部門自身建設和基礎建設
(十四)大力加強公務員管理部門自身建設。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委關于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系群眾的有關規定,進一步加強調查研究,切實改進文風會風。堅持廉潔從政,深入推進懲防體系建設,有效預防和控制廉政風險。全力推進“陽光政務”建設,進一步規范公開事項,提供優質公共服務。大力開展系統內的工作交流和業務培訓,提高我省公務員管理人員的綜合素質和能力。
(十五)繼續推進公務員管理信息系統建設。在2012年建庫的基礎上,繼續落實信息系統建設工作方案的部署和要求,認真抓好系統運行、功能開發和信息共享工作。結合工作實際,逐步建立公務員信息采集、審核、維護管理等制度。重點做好系統基礎建設,滿足硬件環境要求,保證信息系統正常運行。
(十六)開展公務員管理重點課題研究。圍繞我省公務員隊伍作風建設、考試錄用、分類管理、考核等工作中存在的重點、難點問題,開展專題研究,促進科研成果轉化應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