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
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
國 家 公 務 員 局
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
人社部發〔2013〕58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局)、衛生廳局(衛生計生委)、公務員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衛生局,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人事(干部)部門:
按照原衛生部關于發布《臨床生物化學檢驗常規項目分析質量指標》等8項推薦性衛生行業標準的通告(衛通(2012)23號)的要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和衛生計生會結合公務員錄用體檢工作實際,組織醫學專家對《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進行了修訂,現印發給你們。本通知自2013年9月1日起實施。在具體工作中,遇有問題,請及時反饋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
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
會國家公務員局
2013年8月19日
《〈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修訂對照表》:(PDF格式),(Word格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