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目】
對于領導的指示,有人不加區分一概執行,有人有條件地選擇執行,對于上級領導的指示你是什么態度?為什么?
【測評要素】
綜合分析能力
【答案要點】
(1)忠于職守,勤勉盡責,服從和執行上級依法作出的決定和命令,是《公務員法》規定的公務員的義務。但是,《公務員法》依然規定,對機關工作和領導人員提出批評和建議,是公務員的正當權利。所以,對于領導的指示,我不會不加區分的一概執行,也不會有條件地選擇執行。
(2)當領導的指示,不符合工作的實際情況,是錯誤的,我會委婉地向領導提出我的看法和建議,說服領導收回指示或作出修改。當領導的指示觸犯了國家的法律,我會向領導提出反對意見,盡量說服領導收回指示。如果領導拒不聽從,一意孤行,我會拒絕執行領導的指示。如果領導強制我執行他的指示,我會聯合其他的同事,一起說服領導。如果領導依然不聽從我們的意見和勸告,我會迅速向上級領導反映情況,及時阻止錯誤指示的執行,以免給國家和人民的利益造成大的損失。
(3)國家《公務員法》第五十四條的明文規定。公務員執行公務時,認為上級的決定或者命令有錯誤的,可以向上級提出改正或者撤銷該決定或者命令的意見;上級不改變該決定或者命令,或者要求立即執行的,公務員應當執行決定或者命令,執行的后果由上級負責,公務員不承擔責任;但是,公務員執行明顯違法的決定或者命令的,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
(4)作為政府公務員,我們一定要遵守國家的法律和法規,依法行使人民賦予我們的權力。只有這樣,我們才能做到依法治國,更好地建設法制國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