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盧灣區紅十字會”一次就餐消費9859元,引發網友熱議。昨日,上海市紅十字會在官網發布通報稱,確認這些錢非社會各界捐贈的救災救助款,目前已責成盧灣紅十字會退回全部超標款項。(4月17日《新京報》)
17個人一頓吃掉9859元,平均每人500多元,這頓飯吃得夠豐盛,如此大吃大喝深深刺痛了社會公眾的愛心。
紅十字會是最不應該大吃大喝的單位,即使花的是工作業務經費,也不應該鋪張浪費,因為這些來自財政撥款的經費同樣是納稅人的錢。更重要的是,高額餐費花的真不是救災救助款嗎?眾所周知,我國慈善機構接納社會捐助,是要提取一定比例管理費的,按我國《基金會管理辦法》的規定,包括紅十字會在內的基金會的管理費抽取比例最高可達10%。而且,無論是財政撥款還是管理費,都是為了維持紅十字會的正常運轉,有時很難分出彼此——這就好比一個人的收入包括工資和獎金,當他去商店買衣服時,能分清花掉的是工資還是獎金嗎?
因此,雖說高額餐費花的是工作業務經費,實際上很難說花的不是管理費,不是救災救助款。如果紅十字會在工作業務經費上節省一點,就可以在管理費上少收一點,就可將更多捐款用在救災救助上;如果在工作業務經費上鋪張浪費,就勢必要向慈善捐款收取更多管理費,真正用于救災救助的款項就會減少。換言之,正因為紅十字會收取了太多管理費,他們才可以“省下”工作業務經費并可能將之用于鋪張浪費。
慈善機構管理費抽取比例應該盡可能降低。在這方面,曹德旺的“最苛刻捐款”就是一面鏡子,他通過中國扶貧基金會向西部五省捐款2億元,但要求其管理費不超過善款的3%,這樹立了一個標桿。我們不指望每一筆捐助、每一家慈善機構的管理費比例都降到3%,但是,現行管理費比例顯然過高,還有很大的下降空間。
中國慈善事業貧弱,其中一個原因,就是人們的愛心一次次遭受慈善丑聞的打擊。解決這一問題,打破官方慈善機構壟斷當然是長遠之計,但就眼下而言,關鍵要提高慈善透明度,規范慈善機構運作,對于那些膽敢褻瀆愛心的慈善機構和相關人員予以嚴懲。從這個角度看,盧灣區紅十字會的高額餐費事件以超標款項退回而告終,相關人員沒有受到任何處罰,這是令人遺憾的,無法起到懲前毖后的作用,更無助于重塑人們對于慈善機構的信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