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商品房銷售明碼標價實施細則》5月30日已正式實施,其中“開盤前5天公示房價”的規定此前被稱為《細則》最有“殺傷力”的條款而倍受購房者期待。然而,讓人始料未及的是,近日南京新開盤的兩個項目連續“頂風作案”,均未在開盤前提前5天公示房價。對此,省物價局的回應是,因該條款沒有處罰依據,下面不執行他們也沒辦法。(6月6日《揚子晚報》)
實行商品房銷售明碼標價政策,讓開發商無法再一邊賣房一邊漲價,這等于是在開發商身上動刀子割肉,可沒有嚴厲的罰則來保駕護航,惟利是圖的開發商豈會乖乖就范?
那么,為什么不設計罰則呢?江蘇省物價局服務價格處負責人表示:出臺處罰規定的權限在國家發改委,而國家沒有這方面規定。
看樣子,江蘇省物價局顯然知道商品房明碼標價政策如果沒有罰則的支撐,極有可能會成為一紙空文。既然如此,那為什么還要硬著頭皮,繼續弄出一個既不中看也不中用的實施細則來嚇唬人呢?難道除此之外,就沒有辦法可想了嗎?
當然不是,江蘇省物價局完全可以就商品房明碼標價政策在實施過程中碰到的問題,迅速向國家發改委請示,尋求政策支持,并通過媒體公之于眾。而在這個十萬火急的問題面前,相信國家發改委肯定也會及時作出答復的。
這是有先例可尋的,比如今年4月,針對超市部分商品未在商品或其包裝上貼上價格標簽而被地方物價部門處罰一事,鄭州丹尼斯、世紀聯華、家樂福等超市“聯名上書”國家發改委,請求不在每件商品上都貼上價格標簽,以減少支出,避免物價上漲。大約兩周后,國家發改委辦公廳就對此給予了積極回應。企業為了自身的利益能積極向上反映情況,作為政府機構,一省物價局為什么就不能站在消費者的角度,主動替民請愿呢?
樓市調控新政有漏洞是遺憾的,但地方物價部門明知這種漏洞存在,卻閉著眼睛依樣畫葫蘆,聽任自己出臺的調控政策繼續 “逗你玩”,則是可怕的。在這種“逗你玩”的背后,是官員的懶惰呢,還是地方政府有關部門本來就想暗地里放房地產開發商們一馬呢?人們真的想問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