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7日通知明確,中央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出差可以乘坐高鐵列車。副部長級以及相當職務的人員(含隨行一人)可以乘坐商務座,并按照商務座車票報銷;正、副司(局)級人員可以乘坐一等座,并按照一等座車票報銷;處級及以下人員可以乘坐二等座,并按照二等座車票報銷。(據新華社報道)
新聞甫出,即引發熱議。不少網友都指出,上述規定不符合人人平等的現代社會觀念,還有網友以英國首相卡梅倫簽署法令,規定內閣大臣及公務員乘飛機出行應坐經濟艙為例,質疑這一規定。
其實,不能怪財政部。將領導干部的行政級別和住房、薪資、醫療和交通出行等待遇掛鉤,是我們一貫施行的行政管理辦法。比如1955年8月開始,我國統一實行職務等級工資制,將工資等級進一步增加到30個級別。再如,過去行政13級以上干部,相當于現在的副(廳)局級領導,即可享受高干醫療待遇;副部級干部可以乘坐2.4升排量的轎車等等。
所以,京滬高鐵通車不久,財政部旋即針對這一新生事物制定了車票報銷細則,對出差搭乘交通工具進行規范免得造成混亂,應該是算是好事。
不過,一些網友對這一規定感到“鬧心”,提出質疑,其實折射了大家對等級觀念的鄙視,對附著在“級別”上的一些有損社會公平的特權的不滿,對社會上論資排輩而非論能力論貢獻的一些不正常現象的擔憂。這,恐怕是“熱議”背后的真問題。這些,也都在提醒我們要堅定不移地繼續推進各項改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