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國之聲《新聞縱橫》報道,隨著央行今年第六次調整存款準備金率至21.5%的高位,各大銀行資金不斷緊縮,部分銀行逐漸開始放棄收益率較低的個人房貸業務。即使仍可辦理,條件也日漸苛刻,單身未婚人士遭遇差別待遇,山東省有的銀行甚至規定,具備公務員或事業單位身份才可辦理房貸。
銀行從本質上來說,同一般企業沒什么兩樣,也具有追逐利潤、規避風險的本性。再加上,嫌貧愛富本就是某些銀行的一貫姿態。因此,山東有的銀行規定“銀行房貸僅向公務員或事業單位開放”,讓人并不感到意外。
然而,這并不等于承認“銀行房貸僅向公務員或事業單位開放”就合理。難道僅僅因為公務員收入高、還款能力強,銀行就可以額外向他們拋“媚眼”?事業單位職工和公務員等公職人員,憑什么可以凌駕于其它社會群體成員之上?
國家出臺政策調控房價,收縮銀根控制通脹,對銀行造成的資金壓力是顯而易見的,對貸款人的貸款影響也不可避免。然而,作為銀行,壓縮貸款,當以合法合規的方式進行,一切應遵循相關法律和貸款規定。不論是公務員,還是普通私營企業員工,銀行都應一視同仁,按同一放貸原則申核申請人。
山東有的銀行房貸只給公職人員的規定,說白了就是在壟斷性質之下,銀行貸款核定權的濫用,是各種費用“想收就收”的壟斷傲慢的延續,也是對公權力的一種巴結和獻媚。這種公然違背社會公平正義的行為,傷的是公眾之心,也是銀行長遠發展的根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