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曲靖陸良化工廠因為非法傾倒鉻渣造成重大污染,被環保部責令停產。可不料,這家企業還沒開始處理鉻渣,就迫不及待地開始部分恢復生產了,而且竟然獲得了地方環保部門的同意。(《新京報》)
如果說一開始企業違法生產,公眾還不是那么擔憂,畢竟后面還有環保撐腰;即使發現地方環保部門腰軟了,公眾也不是那么害怕,畢竟后面還有上級環保部門把關;可現在,竟然連國家環保部的禁令都形同“聾子的耳朵”,這時“不盡長江滾滾來”,剩下的只是深深的失望和失落,又遑論什么環保公信力。
當地環保部門同意恢復生產的理由是:“這條生產線啟動后,對該廠的資金鏈有很大的幫助,而這對于下一步處理新鉻渣所需的資金有支撐作用”。一言以概之,恢復生產是為了下一步治污。
順著這樣的荒謬邏輯下去,決定一家污染企業能否生存的標準只有一個,那就是污染程度。當然,這可與一般認為的“大污倒小污改”不同,這里奉行的標準是:“小污染可以倒、大污染則要保”。按照相關方面的理解,大污染治污所需的資金巨大,只有讓大污染企業繼續生存下去,賺取更多的利潤才有錢來治污。“大污保小污倒”,有著“竊鉤者誅、竊國者侯”的味道,污染搞小了,在輿論關注下只能“被犧牲”;污染搞大了,反倒有可能繼續生存下去。
讓一家污染企業恢復生產,對于地方對于相關部門來說,應該是有利可圖的。企業做大了,能為地方創造更多的GDP和財稅收入。而且“小人常戚戚”,違法者總是害怕“天上掉下個虎頭鍘”,因此總會想方設法尋找保護傘。污染企業也不例外,因其先天不足,必然想努力摻入到地方的權力圈子中。不知道,這家污染企業恢復生產,是純粹因公——為地方提供稅收,還是挾帶因私——個別人得到了好處?但不管什么原因,造成的污染局面都是公眾不能接受的,也是接受不了的。
“大污保小污倒”折射的環保困境實在讓人后怕,這種邏輯發生在環保部門身上,不由人不擔心,環保部門本身也有可能被污染。相信上級部門對這家企業的恢復生產會給予說法,對當地環保部門的荒謬邏輯會給予說法。我們期待說法,并試圖從這里讀懂中國權力生態和環保生態。(毛建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