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血荒”漸成常態,也成了許多地方兩會代表委員的關注熱點。1月15日,北京市人大代表、市衛生局副局長毛羽表示,為鼓勵團體無償獻血,區縣獻血量將被納入精神文明考核體系,“獻血量是衡量一個地區精神文明的標準之一”。(1月16日《京華時報》)
在“血荒”的壓力之下,北京市要祭出獻血文明考核的“妙招”,這一消息令人意外而憂慮。
獻血本該自愿,而考核會讓地方政府產生壓力,雖然民眾并不直接承受壓力,但是地方政府為了得到滿意的分數,為了精神文明建設的政績,很可能會采取種種措施加大組織力度把考核的壓力轉嫁給民眾,屆時,一度被喊停的定期“指標獻血”有可能在機關、企業、大學、村莊、部隊等單位“復出”,醫療機構有可能會更加理直氣壯地要求急需用血的患者的家屬進行“互助獻血”,采血點、采血車也可能會熱衷于“挑肥揀瘦”,迫使獻血者單次獻出更大劑量的血……這種壓力之下的獻血行為注定會摻雜或輕或重的強迫因素,違逆了獻血的自愿原則,對獻血文明有害無益。
誠然,自愿獻血量的確是衡量一個地區精神文明的標準之一,但是,“強迫指標”下的獻血量可能只與政績有關,而與“人性的善”無關。
要提高“獻血文明”,應該首先提高“采血文明”,“采血文明”是“獻血文明”的基礎,“采血文明”的程度和“獻血文明”的程度是成正比的,“采血文明”提高了,“獻血文明”自然會水漲船高,當“采血文明”還處在一種難以令人滿意的狀態時,一味追逐“獻血文明”的提升,只會“揠苗助長”,只會得到一種扭曲的表面假象。
當前,不少地方“血荒”頻仍,人們獻血的積極性不高,“精神文明”程度不高,恰恰是因為采血管血的一方——血液中心、醫療機構等在血液管理運營過程中的不透明以及對無償獻血高價用血、血液澆花、血站高福利等現象解釋的不給力,民眾對此頗有意見,獻血的熱情大受影響。
筆者以為,要緩解或破除“血荒”,當務之急是要拿出最大的誠意推進血液運行的信息公開,堅決遏制以血牟利等不規范行為,堵住管理漏洞,這樣才能從根源上提高“獻血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