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鏈接
2011年,南方持續大旱;2010年,舟曲泥石流;2009年,冬小麥主產區30年一遇的嚴重冬春連旱;2008年,南方冰凍雨雪災害;2008年,舉世震驚的四川汶川地震;2007年,淮河流域發生了僅次于1954年的大洪水;2006年,第8號臺風“桑美”......
中國是一個氣象災害和自然災害頻發的國家,其中氣象災害占自然災害的71%,地震災害占7%,海洋災害占8%,農林牧生物災害占6%,其他災害占8%。而氣象災害中,旱災排在首位占53%,洪澇災害位列第二占28%,風雹8%,冷凍7%,臺風4%。
自然災害已經給中國的經濟造成巨大損失,據中國氣象局透露,1990年-2000年,造成人員傷亡4500人,經濟損失占GDP的3.4%,2001年-2008年,自然災害造成的損失占GDP的2.8%,已經嚴重影響了經濟的發展。
面對種種自然災害的發生,中國政府相關部門雖然也在努力地推進災害救助工作,但在巨大的損失和公眾質疑面前,災害救助工作仍然面臨著許多亟待解決的問題和困惑。
二、事件觀點
1、災害救助面臨的問題
我國災害社會救濟制度經歷了無數的考驗,在災害來臨時發揮了巨大的作用,為災區的救濟和重建發揮了重要的作用。但是在由于各種因素,我國的災害救濟制度依然還是存在很多不足。
一是救災法律制度不健全。現行的救災工作指導規范中,多是以部長令或政府行政命令的形式出現的,這些命令和行政條例是沒有較高的法律效力的。這些法規重視災后救濟,輕視災前的預防和應急機制的建立,對災害社會救濟提供的幫助是有限的。
二是缺乏完善統一的國家救災管理體系。中央政府目前尚沒有對災害統一管理的機構,財政部也沒有設立專項的減災基金,這極大的影響了我國減災工作的深入發展。
三是缺乏完善的災害社會救濟志愿者制度。我國在災害社會救濟志愿的實踐尚處于空白。設立災害救援志愿者制度,可動員全社會的力量參與救災,彌補救災力量的不足。對救災志愿者進行防災救災培訓,也是全面安全教育的好途徑,更有利于形成互愛的良好社會風尚。
四是救災監督機制尚不完善。當前存在一些截留、挪用、擠占、侵吞、浪費、貪污救災款物以及弄虛作假、營私舞弊等各種違法犯罪行為,說明尚未發揮有限救災款物最大效益的重要保障。在一些受災區域存在著挪用專款的現象,盡管這些情況的發生主要是由于個別干部利欲熏心,以身試法所致,但也反映出救災款物的監督機制還有待于進一步完善。
三、事件對策措施
未來,自然災害發生的概率和風險有進一步增大的趨勢。這樣的實際情況對我國的災害救濟提出了許多的要求,需要進一步的完善。
一是各級政府要進一步提高管理水平和應急能力。只有各級黨委、政府在部署工作時充分考慮各種可能發生的情況,認真制訂相應預案,一旦災情發生,才能有序進行抗災救災,把受災損失減少到最低限度。
二是要建立救災資金多元投入機制。要在加大政府救災投入,發揮財政主渠道作用的同時,廣泛發動社會力量,拓寬救災資金和物資籌集渠道,建立社會化救災資金投入體系,使災害救助工作更具開放性。
三是要盡快建立綜合減災管理體系。建議成立由政府及公安、消防、軍隊、信息、氣象、地震、防汛、交通等職能部門共同組成的防災減災體系,建立中央和本地區的救災物資儲存、調撥和緊急配送系統。
四是要加強災害救助的資金管理。各級政府要加強救災款的使用管理,明確救災資金的使用范圍,制定救災資金“專款專用、重點使用”的原則,規范救災款物基層發放程序,做到發放救災捐贈款物政策公開、數額公開、程序公開、結果公開。
五是要建立救助物資倉庫網絡。各地特別是經常發生自然災害的地區都要積極落實救災儲備制度,建立了救災物資倉儲設施,開始儲備救災物資。救災物資儲備管理制度的建立,在緊急安排災區群眾生活方面發揮著不可替代的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