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論考試論證部分包括議論文和公文式文章的論證。無論哪種類型,都是指經過對所提供的材料的閱讀、分析,切中材料所反映的主要問題,在給定的字數范圍內全面闡述、論證自己的觀點。而且要求“中心明確、內容充實、論述深刻、說服有力”。
議論文三要素
議論文具有論點、論據、論證三大要素。
(一)論點
論點就是文章所要議論、闡述的觀點,是作者要表達的看法和主張。論點的提出和確立要注意:
(1)正確性。論點的說服力根植于對客觀事物的正確反映,而這又取決于作者的立場、觀點、態度、方法是否正確,如果論點本身不正確,甚至是荒謬的,再怎么論證也不能說服人。因此,論點正確是議論文的最起碼的要求。
(2)鮮明性。贊成什么、反對什么,要非常鮮明,而不能模棱兩可,含混不清。
(3)新穎性。論點應該盡可能新穎、深刻,能超出他人的見解,不是重復他人的老生常談,也不是無關痛癢、流于一般的泛泛而談,應該盡可能獨到、新穎。
(二)論據
論據就是證明論點的材料、依據。
(1)論據的類型有:
①事實的材料(具體的事例、概括的事實、統計數字、親身經歷和感受)。
②理論的材料(前人的經典著作、至理名言、 民間的諺語和俗語、科學上的公理、規律等等)。
(2)使用論據的要求:
①確鑿性。我們必須選擇那些確鑿的、典型的事實。引用經過實踐檢驗的理論材料作為論據時,必須注意所引理論本身的精確涵義。
②典型性。引用的事例應該具有廣泛的代表性,代表這一類事物的普遍特點和一般性質。
③論據與論點的統一。論據是為了證明論點的,因此,兩者應該聯系緊密一致。
(三)論證
論證就是用論據來證明論點的過程。議論文的論點要解決“證明什么”,論據要解決“用什么來證明”,而論證是解決“如何進行論證”的問題。論證的目的在于揭示出論點和論據之間的內在邏輯關系。
申論更多解題思路和解題技巧,可參看2014年公務員考試技巧手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