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幫助考生提升申論答題水平,浙江公務員考試網(www.ikeluosi.com)特別推薦申論熱點解讀“不能讓性別歧視成職場硬傷”,希望考生閱讀本文,對申論熱點的把握有一定的幫助。
【背景鏈接】
2019年2月,人社部、教育部等九部門印發《關于進一步規范招聘行為促進婦女就業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要求,在招聘環節中,不得限定性別(國家規定的女職工禁忌勞動范圍等情況除外)或性別優先,不得以性別為由限制婦女求職就業、拒絕錄用婦女,不得將限制生育作為錄用條件等。
近年來,女性就業面臨的困難越來越大,很多女性都有過被質疑、被挑剔的經歷。媒體爆出,湖南邵陽新寧縣人民醫院在招聘臨時護士時,要求應聘人員兩年內不準懷孕。盡管涉事醫院事后被追責,但如此赤裸裸的歧視行為,再一次引發輿論熱議。
【提出觀點】
女性在家庭和社會中所發揮的能量不容小覷,更不能讓就業性別歧視成職場中的硬傷,對此就須高度重視并多方位紓解。
【綜合分析】
當今女性普遍心理壓力大,是不爭的事實。因為她們身處職場,背負著工作與生活的雙重壓力,期望自己在各方面能夠同男性不分仲伯,平分“天下”,真正彰顯出“半邊天”的力量和風采。然而,超八成女性認為在就業中存在性別歧視,表明來自社會各個層面的性別歧視,才是現代女性面臨的最大壓力。
客觀而言,保障婦女合法權益的法律法規不少,但在現實中真正能夠得到落實,也并不容易。當然,企業有企業的難處。由于男女生理上的差異和承擔的社會角色不同,女性往往在維系家庭、生養子女等方面要付出更多,由此,女性的職業狀態也確實會受到一定影響。這也導致了用人單位在招聘女性時顧慮重重。
但不管有多難,歧視女性的做法并不可取,從根本上講,也不會助力企業發展。畢竟,我們不能只看到職場女性的弱點,還應該看到女性在職場上大放異彩的一面。無論是女性的細致、較真,還是女性的和風細雨,都會助力企業順暢發展。一個真正有大格局的企業,從來不會是一個歧視女性員工的企業。
時代在前進,社會在發展,性別偏見早就該被扔到歷史的垃圾堆了,絕不應該成為當下用人單位的行為準則。男女平等不能只是抽象原則,不能只存在于文章里、掛在墻壁上,而是要成為剛性約束,違規就要受罰,遭遇了歧視就可以得到權利救濟。不要把不正常當成正常,而是得用制度去捍衛理想。
【對策措施】
一則需要法律法規的再完備。地方可以出臺相關辦法對此進行規制,保障女性合法勞動權益,比如根據女職工比例,制定實施稅費減免、房屋租賃等方面獎勵政策,推動用人單位維護就業公平。
二則勞動用工監管須再加力。尤其是針對就業歧視問題,勞動監察機構可以適時對用工單位女性公平就業情況進行專項監察,或者協助人社部門依法對各類帶有性別歧視的招聘信息、婦女投訴比較集中、歧視女性平等就業行為,進行介入、處置,以凈化勞動用工市場。通過有效監管,最大程度地消減就業歧視生存的土壤。
三則加大協助勞動者維權的力度。一方面應做好就業歧視相關知識的普及,提升用工單位和勞動者的法律意識;另一方面當勞動者遭遇到就業歧視時,人社和婦聯等部門,應積極協助其維護合法權益。比如,開辟多種渠道的投訴舉報渠道,支持受到就業性別歧視的女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并提供必要的法律政策援助和心理疏導干預等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