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值12月,浙江公務員考試的腳步越來越近,為方便考生們了解招考公告與考試大綱,浙江公務員考試網(http://www.ikeluosi.com/)特整理出下列幾個問題,供考生學習。
注:浙江公務員考試網招考公告尚未發布,考生可關注本站,我們會在第一時間發布省考相關信息。
1.什么是招考公告?有什么作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規定:“錄用公務員,應當發布招考公告。招考公告應當載明招考的職位、名額、報考資格條件、報考需要提交的申請材料以及其他報考須知事項。”
制定和發布招考公告,是報名前的首要工作。用人部門關于考試錄用的主要信息,都是通過招考公告告知社會公眾的。
公務員招考公告一般選擇知名度高、讀者面廣、權威性嚴肅性強的報紙發布并同時兼顧地域性。
公務員考試招考公告具有法規性質,一經發布,任何單位,任何個人不得違背其內容行事,如有特殊情況需改變或調整其內容時,須由發布公告的部門于報名前在原公布公告報紙上聲名更正。
2.什么是考試大綱?有什么作用?
考試大綱是關于考試科目、題型設置及知識點要求的指導性文件,目的是為便于報考者了解、準備和參加考試錄用公務員的公共科目筆試。主要包括以下一些內容:
(1) 公共科目筆試內容
(2) 作答要求
(3) 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的測試內容和題型介紹
(4) 申論考試的測試內容和介紹
考試大綱是考生復習備考的最權威依據,考生應當依照考試大綱的具體要求安排復習計劃,有針對性的備考。
3.錄用計劃是如何擬定和審定的?
每年公務員招考前,招錄機關(用人單位)根據本單位職位空缺情況和職位要求,提出招考的職位、名額和報考資格條件,擬定錄用計劃,報公務員主管部門審定。
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的錄用計劃,由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審定。
省級機關及其直屬機構的錄用計劃,由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審定。
設區的市級以下機關錄用計劃的申報程序和審批權限,由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規定。
4.招考公告是如何制定的?
每年公務員招考前,省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都要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同時考慮當年實際情況,制定招考工作方案。
設區的市級公務員主管部門經授權組織本轄區公務員錄用時,其招考工作方案應當報經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審核同意。
公務員主管部門依據招考工作方案,制定招考公告,面向社會發布。
5.招考公告都包括哪些主要內容?
招考公告應當載明以下內容:
(一)招錄機關、招考職位、名額和報考資格條件;
(二)報名方式方法、時間和地點;
(三)報考需要提交的申請材料;
(四)考試科目、時間和地點;
(五)其他須知事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