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浙江政法干警考試招錄人民警察學員共260名。報名時間為9月8日0時—9月12日17時,屆時報考人員可在報名系統(zf.zjks.com)注冊并選擇職位報名。逾期不再受理注冊及報名。筆試時間為9月24-25日,筆試科目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復習用書可參考《2016年政法干警考試專用教材》,預訂地址:http://www.edu-book.com/tag/42。
招錄的對象
1.面向退役士兵招錄的對象為:(1)大學生退役士兵;(2)具有高中以上學歷或同等學力的已退役士兵。
大學生退役士兵是指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后參軍入伍,現已退役的人員;被全日制普通高校錄取或就讀期間到部隊服役,退役后繼續學習并取得畢業證書的人員。
2.面向應屆生招錄的對象為: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專以上學歷應屆生。
3.面向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招錄的對象為:(1)參加我省“選聘到村(社區)任職高校畢業生”(以下簡稱大學生“村官”)項目服務滿2年,且歷年年度考核稱職以上的人員;(2)參加團中央選派的“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和我省選派的“大學生志愿服務欠發達地區計劃”服務期滿、考核稱職以上,且累計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的人員。
“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在各類企事業單位和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和生產一線、農村、縣級以下黨政機關工作,或曾在軍隊服役、自謀職業、個體經營的經歷。
4.面向公安輔警招錄的對象為:由相關部門審批核準,經依法聘用,由公安機關直接管理使用,協助公安機關治安、刑偵、交管、特警、監所等部門,連續在本單位工作3年以上,且目前仍在上述5個部門崗位開展一線工作,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的人員。曾受省市兩級人民政府見義勇為記功表彰的上述人員,連續從事公安輔警工作時間為1年以上。在全日制學校就讀期間的公安輔警經歷,不計入連續從事公安輔警工作時間。
招錄條件
報考人員除應當具備公務員法規定的基本條件和招錄職位所需資格條件外,還需符合以下條件:
1.退役士兵的報考年齡不超過25歲(1990年9月8日以后出生),取得大專以上學歷的退役士兵年齡不超過27歲(1988年9月8日以后出生)。
2.應屆生、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和公安輔警的年齡不超過28歲(1987年9月8日以后出生)。
3.報考專升本的,須具有國民教育序列專科以上學歷;報考專科的,須具有高中以上學歷或同等學力。報考人員須在2016年9月30日前提供報考職位要求的學歷、學位證書。
4.報考人員要求兩眼裸視力4.8以上,體能測評要求三個項目均達標。凡其中一項不達標的,視為體能測評不合格。
5.報考人員的生源、戶口等資格條件應符合招錄職位要求。生源地是指經高考、被高校錄取時戶口所在地。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戶口認定、工作經歷、服務期等的計算統一截止到2016年9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