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浙江公務員考試已經正式啟動。本次計劃招考公務員7351名(含山區26縣專項招錄計劃395名)。今年省考有哪些變化,本文浙江公務員考試網為大家解讀:
1、繼續實行試卷分級分類
根據2023年浙江省公告,今年浙江省考試公共科目筆試分為A、B、C、D類,A類為縣級以上機關,B類為鄉鎮街道機關,C類為公安機關執法勤務類等一系列崗位,D類為報考鄉鎮(街道)機關面向優秀村干部職位。試卷分級分類可以更好的劃分崗位職能,做到更好的人崗匹配,進而提升公務員辦事效率,更好的服務人民。
并且報考法院、檢察院、公安、司法行政系統人民警察職位,除參加公共科目筆試外,還須參加《心理測評》,公安崗位還需要參加專業科目筆試。請報考相關崗位的考生一定要提前做好備考。
2、新增山區專項招錄計劃
今年公告中新增了山區26先專項招錄內容,其中2023年將組織開展山區26縣機關單位專項招錄公務員工作,計劃于全省公務員四級聯考面試后推出專項招錄職位,并且專項招錄考試內容和省考類別相同,所以有想參加這類的考生更要復習公務員考試內容。
3、大學生村官新增服務證明時間
2023年公告相比去年,針對于大學生村官需要出具服務年限證明,新增了2個聘期的時間證明,考生如果符合要求,可以根據自己的聘期或服務年限是否滿足要求,提供證明即可。
4、殘疾人職位信息的審核填報流程
2023年公告指出:報考專設殘疾人職位的人員,在報名網站填寫本人身份及殘疾證信息后直接由各級殘聯進行審核。變化省去了2022年先在浙江人事考試網殘疾人公務員考錄系統注冊審核通過后再進行一次個人信息注冊的過程。優化了分開填報本人身份及殘疾證信息的審核路徑,更加便于報考。
5、心理測評和公安專業科目考試時間
2023年浙江報考法院、檢察院、公安、司法行政系統人民警察職位的考生需要格外注意要參加《心理測評》,未達標者不能進入后續環節;報考公安機關執法勤務類職位的,還須參加公安專業科目筆試。需要值得注意的變化是,以上兩項時間與去年相比均有變化,今年調整為上午進行,此項變化需要相關報考者格外注意。
6、新增行政執法類職位分類
2023年浙江行政執法類考試中新增自然資源和衛生健康一線執法職位,衛生健康一線執法對于疫情防控起到重要作用,試卷類型為行政執法類,希望大家科學備考,預祝大家一次上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