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公務員考試部分職位還需要進行《心理測評》,本文浙江公務員考試網(www.ikeluosi.com)為大家解答相關疑問:
【問題】哪些職位需要進行《心理測評》?
報考法院、檢察院、公安、司法行政系統人民警察職位,除參加公共科目筆試外,還須參加《心理測評》,時間為2022年12月18日上午9:00—9:50。測評結果不折合分數,不計入筆試成績,僅判定達標與否,未達標者不能進入后續環節。
【問題】《心理測評》一般何時舉行?
一般是在公共科目筆試后的第二天舉行
【問題】《心理測評》考試答題有何注意點?
《心理測評》科目要求在規定時間內完成所有題目答題,漏答一題即判定為該科目不達標。考生應根據自身情況如實答題,如出現答題前后不一致情況,會影響考試成績。
【問題】報考者在體檢、考察、體能測評和心理測評等環節有違規違紀行為,將如何處理?
報考者在體檢、考察、體能測評和心理測評等環節有違規違紀行為,根據《公務員錄用違規違紀行為處理辦法》,情節較輕的,將終止錄用程序;情節嚴重的,將給予取消本次考試資格并五年內限制報考公務員的處理;情節特別嚴重的,將給予取消本次考試資格并終身限制報考公務員的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