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林業廳面向全省公開選調公務員公告
因工作需要,我廳決定選調3名機關(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職位
1、浙江省林業廳森林公安局人民警察2名
2、浙江省野生動植物保護管理總站(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野生動植物行政許可受理1名
二、選調資格和條件
1、森林公安局人民警察要求:省內在編在職人民警察(試用期除外),男性,35周歲以下(1976年11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普通高校法律、公安、林業類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2年以上(計算至2011年10月31日)基層工作經驗,有較強的執法辦案、信訪處理、綜合協調和寫作能力。思想政治素質好,工作敬業勤奮,清正廉潔;歷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及以上等次,且未受過黨紀政紀處分;身體健康。
2、野生動植物保護管理總站野生動植物行政許可受理職位要求: 省內各級林業機關在編在職的科及以下職務(試用期除外)的公務員及林業系統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女性,30周歲以下(1981年11月1日以后出生),有兩年以上工作經驗(計算至2011年10月31日),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學士學位,英語6級。思想政治素質好,工作敬業勤奮,清正廉潔;歷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及以上等次,且未受過黨紀政紀處分;身體健康。
三、選調程序
公開選調的程序為:(1)發布公告;(2)報名與資格初審;(3)筆試;(4)資格復審;(5)面試;(6)體檢與考察;(7)廳黨組討論決定;(8)公示;(9)辦理轉任手續。
筆試、面試滿分均為100分。根據筆試成績按選調計劃數1:3比例確定面試入圍人選,面試前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時需提供有關材料原件和所在單位同意選調的證明材料。資格復審不合格的按筆試成績進行遞補。按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的比例計算總成績,根據總成績按選調計劃數1:1比例確定進入體檢、考察對象(如果總成績相同,以筆試成績為準)。體檢、考察不合格的按總成績在參加面試人員中進行遞補。
四、報名方法。
符合條件人員填寫《浙江省林業廳公開選調公務員報名表》(報名表見附件),通過發送電子郵件報名。報名郵箱為:[email protected] ,報名時間:2011年11月14-18日。報名后根據報名材料進行資格初審。每人只能填報一個職位,通過資格初審人數與選調計劃數比例不足5:1的職位取消選調計劃。
單位地址:杭州市凱旋路226號(郵編:310020),聯系電話:87399096,監督電話:8739935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