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衢州市糧食局
關于公開選調公務員的公告
為進一步加強糧食隊伍建設,拓寬選人用人渠道,建立健全干部培養選拔機制,衢州市糧食局將公開選調公務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計劃
衢州市糧食局選調糧食工作人員1名。
二、選調范圍
面向衢州市行政機關(含鄉鎮機關)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具有公務員身份的人員(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未滿的除外)。
三、選調條件
(一)遵守國家憲法、法律、法規。
(二)年齡30周歲以下(1981年12月30日以后出生)。
(三)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畢業的人員,專業不限;
(四)參加工作滿1年,年度考核為稱職及以上,且未受過黨紀政紀處分。
(五)身體健康。
四、公開選調程序
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按照報名、筆試、面試、考察、體檢、錄用等程序進行選調。
1.發布信息。2012年5月30日前,通過衢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網址:www.qzrls.com)、衢州人才網(網址: www.qzrcw.com)、衢州市糧食局網站(網址:http://mlj.qz.gov.cn)等向社會發布選調信息。
2.組織報名。報名時間:2012年6月7日至6月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報名地點:市糧食局人教處,市區荷花中路131號,聯系人:黃文雄, 電話:3089328、13326107219。報名采取組織推薦和個人自薦兩種方式,報考人員均需加蓋單位同意報考的印章。報名需帶材料:《衢州市糧食局公開選調公務員報名表》(可在網上下載填寫完成),本人身份證、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公務員登記表復印件、參加工作時間證明,一寸免冠近照3張等。
3.資格審查。市糧食局根據報考者填寫的《衢州市糧食局公開選調公務員報名表》(一式兩份)和提供的報名資料進行資格審查。經審查,對符合選調條件的人員,統一發放準考證,準考證領取時間:2012年6月1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地點:市糧食局人教處。
報考者提供的資料必須真實可靠,如有弄虛作假、材料不實的,一律取消錄用資格。
選調計劃按1:3比例開考,如報名人數與選調計劃不足1:3開考比例的不得開考。
4.筆試。采取閉卷形式獨立完成,考試科目分為公共知識和申論兩部分,試卷滿分各為100分。筆試時間2012年6月17日。
5.面試。筆試結束后,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糧食局統一劃定最低分數線。按1:3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人選,入圍人員不足1:3比例的按實際人數參加面試。面試按結構化面試形式進行,以專業水平、綜合素質、個性特征和職位適應度測試考生的綜合水平,面試滿分為100分,面試合格分為60分。
6.組織考察。面試結束后,按照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折合成總分,按照1:2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考察人選。對考察人選的德、能、勤、績、廉等方面情況進行全面考察。根據考察情況,擇優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有下列9種情況的人員為考察不合格:
(1)曾有嚴重違反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法律的行為,并經有關部門認定的;
(2)曾受到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處分、開除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團籍處分的;
(3)曾受過勞動教養的或近兩年內受到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4)曾以營利為目的,為賭博提供條件以及參與賭博賭資較大,被有關部門處罰的,或曾組織、利用迷信活動,擾亂社會秩序、損害他人身體健康,被有關部門處罰的;
(5)曾被有關部門認定參與邪教、吸毒、色情、盜竊、貪污、賄賂、詐騙等違法犯罪活動的;
(6)受行政警告處分未滿一年、受行政記過及以上處分未滿兩年,或受黨、團內警告未滿一年或受嚴重警告及以上處分未滿兩年的;
(7)在年度考核中有被確定為不合格的,或因嚴重違反紀律、規章制度而被單位依法解除勞動(聘用)合同未滿一年的;
(8)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或在招錄過程中有違紀舞弊、弄虛作假行為的;
(9)有不適宜選調其它情形的。
7.體檢。對確定的體檢對象在市紀檢監察人員的監督下由市糧食局統一組織進行,體檢標準參照《浙江省人事廳、浙江省衛生廳轉發人事部衛生部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號)執行。體檢不合格者從考察合格對象中依次替補。
8.公示和轉任。體檢結束后,市糧食局對擬選調對象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的,按管理權限辦理轉任手續。
五、組織領導
1.成立公開選調公務員領導小組,由市糧食局黨委書記舒財富同志任組長,人力社保局黨組副書記、副局長姜紅生同志為常務副組長,下設辦公室,市糧食局黨委副書記、紀檢組長羅忠偉同志任辦公室主任。成員為向雄、吳媚娟、余許星、黃文雄、王惠軍。
2.認真執行公開選調工作方案,未經領導小組同意不得在實施過程中隨意更改。
3.有關工作人員要嚴格遵守保密紀律,參加考察人員要客觀公正、公道正派、實事求是,尊重考察結果和民意,確保選調工作的公開、公平、公正性。
4.糧食局監察室負責對選調工作的全過程進行監督。
六、其他事項
1.筆試、面試、考察、體檢等相關具體事項另行通知。
2.本方案由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衢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衢州市糧食局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