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市公安局經濟技術開發區分局面向公安系統選調民警的公告
為進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優化我局民警隊伍結構,提高機關指導和基層服務的能力,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及上級有關政策規定,經請示市公安局和市人社局同意,我局決定面向公安系統選調22位民警(具體見《溫州市公安局經濟技術開發區分局公開選調民警計劃表》):
一、選調范圍
具有公務員身份,參加公安工作滿3年(2009年7月1日前參加公安工作)的本市公安機關民警和原戶籍地或配偶戶籍地在溫州市的非本市公安系統民警。
二、選調條件
(一)政治素質過硬,現實表現優秀,近3年年度考核稱職及以上;
(二)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
(三)具有選調崗位所需的業務能力、技術專長;
(四)年齡為35周歲以下(1977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五)身體健康;
(六)符合選調崗位的其它任職資格條件要求 。
其中,黨政紀處分未解除和正在立案審查情形的不能報考,具體崗位其他要求見《溫州市公安局經濟技術開發區分局公開選調民警計劃表》
三、實施步驟
(一)發布公告
8月30日在溫州市局公安網主頁、溫州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網站主頁和經濟技術開發區公安分局公安網主頁發布公告。公告內容包括選調范圍、職位、資格條件、程序和時間安排等。
(二)報名審核
凡符合報名條件的民警須填報《溫州市公安局經濟技術開發區分局公開選調民警報名表》(見附見2),經所在單位同意并加蓋政工部門公章后,連同本人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相應崗位所需專業資格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及近期同底免冠1寸正照3張向溫州經濟技術開發區公安分局政工監督室報名。每人限報1個崗位。報名時間為2012年9月10日至9月17日。(考試時間待資格審查后另行通知)
(三)資格審查
經濟技術開發區公安分局按照規定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確定參加考試人員名單,并通知其本人。經資格審查,每個崗位選調職位數與符合報考條件的人數的比例不得小于1:3,個別特殊崗位報名人數不足1:3的由開發區管委會另行決定是否開考。
(四)考試考核
1、筆試
筆試內容為《公安機關人民警察初級崗位執法資格認證考試》(綜合類)和《申論》,兩項科目滿分各為100分,分值各占50%,根據兩科總分從高到低按1:3比例確定面試人員名單。
2、面試由經濟技術開發區公安分局和經濟技術開發區人力資源局統一組織,采取結構化面試的形式,滿分為100分。
(五)組織考察
根據筆試、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按百分制合成考試總成績,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確定考察對象,由經濟技術開發區公安分局和經濟技術開發區人力資源局組織人員進行全面考察和體檢。如考察或體檢不合格,根據總成績排名依次替補。體檢的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體檢費用自理。
(六)確定人選
經濟技術開發區公安分局黨委根據考試、考察和體檢情況,對擬選調人選在經濟技術開發區公安分局公安網進行公示7天,公示無異議的,按規定辦理轉任手續。
四、組織領導
經濟技術開發區公安分局選調民警工作由溫州市公安局經濟技術開發區公安分局和經濟技術開發區人力資源局共同實施;公開選調辦公室設在經濟技術開發區公安分局政工監督室,聯系人:胡警官,電話(傳真):0577-85851056,13868661860。
附件:
1、2012年溫州市公安局經濟技術開發區分局公開選調民警計劃表
2、2012年溫州市公安局經濟技術開發區分局公開選調民警報名表
溫州市公安局經濟技術開發區分局
二○一二年八月二十七日
